最佳化數字架構模式 激發文創產業活力

當前,我國文創產業的數字變革進入了深水區。一方面,我國網民的人口紅利、網路基礎設施普及和戰略先導性核心技術發展,為我國數字文創產業發展提供了規模優勢和技術優勢;另一方面,跨界融合為數字文創產業的發展贏得了廣闊的空間,使我國數字文創產業實現了歷史性劇變,主要表現為新供給滿足新需求。

建立互動、立體的數字架構,激發數字技術的聚合效應、倍增效應和疊加效應,促進產業鏈、供應鏈、價值鏈的融合融通,是繼續推動數字文創產業內涵式發展、持續轉型升級的關鍵。

力促文創產業數字化和數字文創產業化的融合發展

文創產業數字化,即利用不斷迭代升級的資訊通訊技術賦能傳統文化產業,實現傳統文化產業的數字化轉型,是數字文創產業的技術應用,表現為技術先發優勢。區塊鏈 文化、網際網路 文化、5G 文化、人工智慧 文化正在重構著數字文化經濟、改寫著文化的表達方式、提高文化傳播速率,給文創產業的發展提供了無限容量平臺。基礎技術成熟與應用增加了文創產品從產業、到服務、再到資料的數字化內涵,對於傳統文化保護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數字文創產業化,即數字技術催生的新的文創產業,是數字文創產業的市場應用,表現為創新先發優勢。數字文創產業化構成了包括文創資訊製造業和文創服務業在內的數字經濟的基礎部分。聚焦基礎底層技術的開發,仍是數字文創產業化發展的重點。

文創產業在數字技術的推動下,誕生的數字文創產品數量越來越多、種類越來越多元,然而文創產業鏈條卻相對較短,大多隻侷限於某一個領域,所對應的使用者數量和消費規模都沒有持續地大量增長。實現文創產業數字化和數字文創產業化融合,將大大拉長數字文創產業鏈,加強產業鏈條的延展協作,提高文創產業間的關聯度。文創產業鏈越長、產業涵蓋領域越廣泛,產品門類越齊全,凝聚的使用者就越多,使用者黏性就越大,文創市場就隨之擴大。

實現文創產業從平面化向系統化轉型

文創產業通常由生產、傳播、消費三個環節構成,應將其視為一個有機總體系統,構建相互協調、相互鼓勵系統發展模式,透過文創產業資料端對端互動式連線,實現數字文化產業各要素、各環節基於數字的智聯。我國文創產業的數字技術主要應用於渠道端的精準匹配和個性消費。

未來,應將大資料、區塊鏈、雲計算、人工智慧等新數字技術滲透到數字文化產業的整個發展過程,從生產端到消費端互動對接,加強供給側和消費側聯絡,打通生產、傳播與消費的資料鏈接,打造資料統一標準定義、開放共享動態的資料平臺,促進數字文化產業各領域間、各類主體間的資料流通。標準化公共平臺的搭建,能夠擴大資料資訊交叉融合,資料量越大、資訊量越多、分析越客觀科學。經過綜合和整合功能性處理後的資料資訊,對市場需要的預判就越精準,更能促進其產業的有序協同發展。

引導數字文創產業從單一數字技術向疊加融合數字技術發展

大資料、5G、人工智慧、區塊鏈等新一代資訊科技相互疊加融合,將促進文創產業向多維化、專業化方向深入發展。窄帶物聯網和5G技術促進了VR、AR和MR技術的網際網路實現,增加使用者互動的沉浸式體驗,為文創產業帶來多元感知,產業運營模式不斷拓寬和加深。大資料應用和雲端海量資訊處理的雲計算基礎設施,將向文創產業提供人工智慧應用所需的基礎資料。運用計算能力和模型演算法,對海量影片、聲音、影象、文字等文字資源進行語義理解和資訊抽取,帶動“人工智慧 ”的文創內容生產,降低數字文創產業生產成本,提升數字文創產業效率和質量。

互動、立體的數字架構建立,將成為數字文創產業的新動力,推動數字文創產業的持續升級。數字技術的整合使用,以及數字文創產業的系統治理,是未來產業發展趨勢。最佳化的文創產業將創造更加便捷、智慧、個性、時尚的消費空間。創造新供給、培育新需求、激發新動能,將有利於開創數字文創產業發展新格局,實現數字文創產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總之,最佳化升級的數字文創產業是經濟價值創造的重要力量,同時,不應忽視其社會服務價值。一方面,新型數字架構應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最佳化城鄉文化資源配置,增強公共文化服務實效性;另一方面,積極引導新型數字架構科技向善,激發文創開發活力,推出更多群眾文化精品,促進整個人類社會文明發展。

(田 雨 作者單位:哈爾濱工程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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