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服務老年人有了規範

本文轉自【經濟日報】;

網際網路服務老年人有了規範

為幫助老年人、殘疾人等重點群體平等便捷地獲取、使用網際網路應用資訊,工業和資訊化部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抓好網際網路應用適老化及無障礙改造專項行動實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相關網際網路網站、APP在今年9月30日前,參照《網際網路網站適老化通用設計規範》和《移動網際網路應用(APP)適老化通用設計規範》完成適老化及無障礙改造,並分別向中國網際網路協會、中國資訊通訊研究院申請評測。

工信部資訊通訊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網際網路網站適老化改造應做到介面元素的簡約化、服務形式的差異化、資訊內容的扁平化、功能標識的統一化和操作流程的一致性。在網頁提供特大字型、背景色高對比、文字放大和語音閱讀服務等輔助閱讀的同時,應提供簡約介面版本和資訊影像化的人工智慧推送形式,以支援老年人感知網頁內容、獲取服務。

對於移動網際網路應用(APP),各企業在提供適老化服務時,可根據實際情況,將適老版介面內嵌在APP中或開發單獨的適老版APP,保障服務的可持續運營,並對APP內字型、字號、文字行間距、對比度、驗證碼等提出具體規範。

此外,《通知》特別提出,提供適老化服務的網頁或獨立的適老化網站及APP中應無誘導下載、誘導付款等誘導式按鍵,嚴禁出現廣告內容及外掛,也不能隨機出現廣告或臨時性的廣告彈窗。對於會導致使用者發生法律承諾或財務交易的網頁,提交動作是可逆的,且提交可在10分鐘內予以撤銷,或在10分鐘內支援修改和再次提交。

“內嵌適老版介面的移動應用首頁需具備顯著入口,支援切換至適老版,或在首次進入時給予顯著切換提示,且在‘設定’中提供‘長輩版’入口。”工信部資訊通訊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移動應用程式進行個人資訊處理時應遵循最小必要原則,即處理個人資訊應當有明確、合理的目的,並應當限於實現處理目的最小範圍,不得進行與處理目的無關的個人資訊處理,以保障老年使用者個人資訊保安。具體收集資訊,如位置資訊、圖片資訊等,應符合《常見型別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必要個人資訊範圍規定》《APP收集使用個人資訊最小必要評估規範》要求。

《通知》指出,今年11月30日前,相關網際網路網站、APP透過評測後,分別由中國網際網路協會、中國資訊通訊研究院授予資訊無障礙標識,有效期為兩年。各網際網路網站、APP完成改造後要繼續做好後續版本的維護最佳化工作。工信部將組織對最新版本的網際網路網站、APP的適老化及無障礙改造情況進行抽查,授予單位根據抽查結果延續或撤銷已授予的標識。

同時,工信部與各地通訊管理局將依企業申請,根據網際網路網站、APP的評測結果及標識授予情況,對在適老化及無障礙改造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在“企業信用評價”中予以信用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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