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學術頭條,作者 | 朱哼哼,編輯 | 王哈哈
Jennifer A. Doudna(詹妮弗·杜德納), 1964 年出生,美國著名生物學家,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化學和分子生物學與細胞生物學教授。2012 年她與其同事合作發文介紹了一種稱為 CRISPR/Cas9 的基因組編輯技術,時至今日這種技術已經風靡全球。
2020年10月7日,Jennifer Anne Doudna和法國微生物學家Emmanuelle Charpentier 因發明了 CRISPR/Cas9 基因編輯技術而獲得 2020 年諾貝爾化學獎(“理綜獎”),兩人將平分 1000 萬瑞典克朗(約 760 萬人民幣)獎金。
圖 | Jennifer Anne Doudna(來源: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
然而,遺憾的是,即使 Jennifer Anne Doudna 獲得了諾貝爾化學獎,但根據近日美國專利商標局的裁定,CRISPR/Cas9 基因編輯技術的專利屬於哈佛和麻省理工學院,而並不是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
這意味著,在圍繞 CRISPR/Cas9 基因編輯技術數年時間的專利之戰中,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還是敗訴了。
根據這一裁決,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不再具有 CRISPR/Cas9 基因編輯技術的專利。對此,紐約法學院法律與技術創新中心法學教授 Jacob Sherkow 表示,“這對於加州大學是一個重大的打擊,可能會損失上億甚至是上百億的專利許可收入。雖然此前所獲得的受益都可以保留,但是未來將很難依靠這一技術獲利”。
同樣地,Jennifer Anne Doudna 教授和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對於這一裁決均表示不滿,Doudna 教授直言,“美國專利商標局今日的裁決簡直讓人難以置信,與全球 30 多個國家和諾貝爾獎委員會就到底是誰發明了包括針對人類細胞在內所有細胞型別的 CRISPR-Cas9 基因組工程技術做出了截然相反的決定。”
CRISPR-Cas9,諾獎背後的專利紛爭CRISPR-Cas9 是繼 ZFN、TALENs 等基因編輯技術推出後的第三代基因編輯技術,短短几年內,CRISPR-Cas9 技術風靡全球, 成為現有基因編輯和基因修飾裡面效率最高、最簡便、成本最低、最容易上手的技術之一,成為當今最主流的基因編輯工具。
(來源:Pixabay)
CRISPR-Cas 系統是原核生物的一種天然免疫系統。某些細菌在遭到病毒入侵後,能夠把病毒基因的一小段儲存到自身的 DNA 裡一個稱為 CRISPR 的儲存空間。當再次遇到病毒入侵時,細菌能夠根據存寫的片段識別病毒,將病毒的 DNA 切斷而使之失效。
CRISPR 技術自問世以來,就一直被諾獎候選的光環所圍繞。為了 CRISPR 的專利歸屬權,Doudna 和 Charpentier 曾與華裔科學家張鋒對簿公堂。但張鋒卻與諾獎失之交臂,令人唏噓。
圖 | 張鋒(來源:MIT)
2012 年 8 月,Jennifer Anne Doudna 教授和 Emmanulle Charpentier 教授率先發表論文,證實細菌來源的 CRISPR 系統可以切割目的 DNA,用於基因編輯。
7 個月後的 2013 年 2 月,張鋒發表論文,成功改造 CRISPR 系統,實現了在哺乳動物細胞(包括人類細胞)中的基因組編輯。
因為 Jennifer Anne Doudna 教授團隊最初的論文中並未提及 CRISPR 系統可用於真核細胞,美國專利商標局於 2014 年授予了張鋒團隊 CRISPR 系統應用於真核細胞的專利。這也為日後的專利之爭埋下了伏筆。
2016 年 Jennifer Anne Doudna 教授團隊向美國聯邦法院提起上訴,但被法院駁回。此後團隊繼續申訴,專利審判和上訴委員會(PTAB)再次介入,PTAB 將誰先在真核細胞中成功證明 CRISPR 有效作為關鍵證據,因此給予了張鋒團隊優先權。
到底誰應該獲得 CRISPR 基因編輯專利?Jennifer Anne Doudna 教授團隊的訴求其實很好理解,畢竟 CRISPR 基因編輯技術是自己團隊率先發明的,那麼有關 CRISPR 基因編輯技術的所有專利也都必須屬於這項技術的原始創造者,整個團隊所有。因此,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多年來一直在爭取 CRISPR 基因編輯技術專利。
然而,在 Sherkow 教授看來,美國專利法和諾貝爾獎的評判標準是有明顯差異的,“專利法的標準其實並不唯一,發明者頭腦中明確的想法以及將發明付諸實踐的方案等等都可以作為專利。而諾貝爾獎的評價標準主要是誰先獲得了成功,或率先對該理論做出重大貢獻。”
因此,雖然包括 Doudna 教授在內的一系列研究人員聲稱 CRISPR 基因編輯技術屬於他們的團隊,但是專利審判和上訴委員會一致認為,Doudna 教授團隊沒能證明 CRISPR 基因編輯技術在真核細胞中起作用,也就是說 Doudna 教授團隊最初是沒有這一想法的。
事實上,在過去的歷史中,很多重要的發明,其專利並不屬於原始創造者。例如,重組 DNA、磁共振成像以及人類胚胎幹細胞技術等,相關發明者均獲得了諾貝爾獎,但是並沒有獲得發明專利。
而關於 CRISPR 基因編輯技術專利的歸屬也早已有了定論,早在 2017 年的時候,美國專利商標局就認定雙方的權利要求不存在衝突,結束了最初的法律糾紛。對於張鋒教授所在的 Broad 研究所,可獲得 CRISPR 基因編輯技術在真核細胞中應用的專利。
不過,到了 2020 年,專利委員會做出了不同的裁決,認定二者存在實際利益衝突。最終,在聽取了辯論並審查了實驗資料後,美國專利商標局於宣佈,CRISPR 基因編輯技術在真核細胞中應用的專利還是屬於張鋒和 Broad 研究所。
Sherkow 教授表示,“張鋒並不是第一個想要使用 CRISPR 基因編輯技術的人,然而他是第一個讓 CRISPR 基因編輯技術在真核細胞中發揮作用的人。至少在這個專利上,他的作用是決定性的。”
當然,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專利糾紛敗訴,不僅僅無法在透過CRISPR基因編輯技術專利授權獲取收入,甚至還需要為CRISPR基因編輯技術在真核細胞內的應用付費。
例如,伯克利下屬的 Caribou Biosciences 和波士頓的 Intellia Therapeutics 以及 CRISPR Therapeutics 公司,它們旨在使用 CRISPR 創造治療方法。無疑例外,這些公司使用的都是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技術授權。
因此,在美國專利商標局今日的裁決生效後,他們將無法繼續使用這一技術,必須與 Broad 研究所談判簽訂新的授權協議。由於這些企業在之前的臨床試驗中取得了突破,此時的專利授權費預計也會水漲船高。
- 參考資料:https://www.mercurynews.com/2022/02/28/uc-berkeley-loses-crispr-gene-editing-patent-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