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至今日,人們對AI(Artificial Intelligence人工智慧)並不陌生——城市中隨處可見的AI場景及應用,給人類生活帶來了很多變化:面部識別,讓城市通勤、居家有了更便捷的體驗;AI模擬成像,讓古風甚至穿越成為可能;智慧演算法的物品篩選,讓購物實現千人千面。而隨著接踵而來的核心技術的突破、重磅落地的技術前沿革新,“超級人工智慧”的誕生及應用讓社會對其產生了不同的看法,一方面認為AI可極大提升生產力,推動社會進步,改善人類的生存環境;另一方面則強調AI顛覆性的發展與存在,或將在未來大面積取代人類,並帶來倫理層面的挑戰。
AI倫理,顧名思義就是AI的倫理學,亦稱作“道德哲學”,是對人類道德生活進行的系統性思考和研究。人類對於AI倫理相關的話題,探討已久。資料科學家凱西·奧尼爾則在《演算法霸權:數學殺傷性武器的威脅》一書中,描述了利用大資料、人工智慧相關技術導致的偏見和不公。物理學家史蒂芬·霍金曾經談到,徹底的人工智慧可能導致人類的滅亡。特斯拉公司CEO,伊隆·馬斯克認為,人工智慧是一個惡魔,但是人類不一定具備控制這個惡魔的能力。
但即便如此,從1950年的圖靈測試落地到今日人工智慧城市AI CITY的誕生,AI的發展顯而易見,在“曲折”中持續前行,由此其中夾雜的AI倫理也逐漸成為AI發展之於社會影響的輿論焦點:“超級人工智慧”是否會威脅人類的生存安全?演算法決策是否能夠保證結果公平?當越來越多的“超級人工智慧”,特別是機器人投入到使用中,人與機器人的關係如何處理?從弱人工智慧到強人工智慧甚至是超級人工智慧,人工智慧是否會失控?所有這些關乎人工智慧發展對人類社會基本運營法則的影響的討論,都屬於人工智慧倫理的研究範疇。
這些專家和學者的擔心並非杞人憂天。機器學習、深度學習演算法等人工智慧技術,使得計算機可以從資料中不斷“學習”,實現自主學習與進化。當前在眾多領域,如餐飲、社會服務、巡控檢查等,人工智慧已經代替人開展了很多工作。未來在某些領域,人工智慧可以做出比人類更高效、更精準、更科學的預測和決算。當人工智慧進化到足夠的高度,產生類似人的情感及“人性”,甚至是與人類倫理類似的“道德倫理觀”時,人與機器人的關係是什麼,倫理學中人的地位是否會發生變化?這些當前並未清晰定義的問題關係到未來人類生存、生活、發展的方方面面。
AI倫理的5大熱點領域
隨著人們對於這一問題的認識不斷深入,目前圍繞人工智慧倫理,已經有了明確的問題聚焦。演算法歧視、資料隱私、安全與責任、機器人與人的關係以及科技貧困是當前AI倫理5大熱點研究領域。
演算法歧視演算法基於已有的資料進行未來的預測,演算法模型和資料輸入很大程度上決定著預測結果。無法保證演算法開發設計者自身的價值判斷不會嵌入算法系統。
資料隱私人工智慧充分挖掘和利用資料的相關性,促進了大量資料的採集和流動。透過人工智慧終端,後臺伺服器可以輕易讀取個人的活動資訊,公共區域高畫質攝像頭隨時捕捉行人、行車資訊,人臉識別系統輕鬆抓取面部生物特徵,個人、企業的資料隱私將面臨越來越多的討論。深度偽造技術的應用,也出現了濫用個人資訊,製造虛假導向等問題。
安全與責任自動駕駛汽車曾導致人員的傷亡、機器人也曾致人受傷。人工智慧系統有較強的自主性,也存在受到網路駭客篡改汽車資料的隱患,當出現相關的安全與責任問題時,如何判斷責權。
機器人與人的關係人工智慧與人類是命令和服從的關係還是友好互動,和諧共生?機器人是否應該獲得“意識覺醒”,機器對人類是否會產生“反控制”,機器人與人的關係應該如何界定。
科技貧困人工智慧應用將在越來越多領域代人工,人工智慧對人力資源的取代,使人類勞動力將面臨失業風險。人工智慧作為一種高精尖的技術,具有一定的技術門檻,可能產生人工智慧技術被少數實力雄厚的大企業壟斷的情況,而造成財富格局的固定化、收入差距的擴大化。
可以看到,AI倫理的5大焦點研究領域實際上涵蓋了從科技發展到經濟增長,乃至人類安全和社會穩定等諸多重大問題,僅靠學界提出呼聲,顯然是不夠的。可喜的是,我們正在看到包括各國政府在內的多種組織和社會團體正在參與到AI倫理的討論與探索當中。尤其是一批新銳科技公司從自身業務出發對AI倫理的闡述和發展貢獻了有益的新思路。
多方構築下的世界通識
2015年之後,隨著人工智慧在包括自動駕駛、城市智慧化領域的廣泛應用,各國政府、非政府組織及各類研究機構開始對AI倫理積極地探索。2019年,我國提出組建國家科技倫理委員會進行科技倫理相關的規範和研究,2020年該委員會正式成立。2021年1月1日,新《民法典》正式實施,從包括保障公眾私生活“安寧權”、構築個人資訊保安防火牆到全面建立反性騷擾制度防線以及及時應對AI等新技術對人格權的挑戰進行了描述。
歐洲委員會在《人工智慧白皮書》中提出,人工智慧最終的目的是增進人類福祉,AI以人為本,給予道德,可持續發展,尊重最基本的權利和價值;歐盟委員會提出“可信AI”,明確了三項基本原則:一、AI應當符合法律規定;二、AI應當滿足倫理原則;三、AI應當具有可靠性。
IEEE(電器和電子工程師協會)釋出《道德準則設計》,主張將價值觀嵌入自主智慧系統,並將體現人權的最高立項納入人工智慧及自主系統的一般原則。生命未來研究所提出的阿西洛馬人工智慧原則中從價值歸屬、司法透明、共同繁榮等13個方面對人工智慧系統及應用提出了要求。
與此同時,一批新銳的人工智慧領域的科技公司作為AI技術的具體研發方和應用方也提出了自己對於AI倫理的理解。以特斯聯為例,其目前已經在包括重慶、迪拜等在內的中外重點城市開始推進人工智慧城市AI CITY的落地,AI倫理無疑將成為未來AI CITY建設的重點關注方向。對於特斯聯這類需要在全球進行業務拓展的公司而言,將中西方倫理觀念進行融合,使其更具普適性和指導性,不僅是出於業務拓展的需要,也從具體操作層面彌補了當前AI倫理研究的盲點。
圍繞人工智慧倫理的探索,從當前的倫理問題思索,到未來可能產生相對明確而又普適性極強的倫理原則,形成倫理測度,進而進行倫理符合性評估是未來人工智慧城市建設中不可迴避的問題。但是中西方在道義與功利的倫理價值取向、情感主義和理性主義文化精神等層面存在差異,導致了對於AI倫理的闡述和解讀形成了不同的思想陣營。以疫情中東西方社會面對個人健康碼的態度和反應速率為例,不同文化心理下的市民對於公眾安全與個人隱私之間的博弈有不同的理解。
此外,有研究者將人工智慧分為弱人工智慧、強人工智慧和超人工智慧,面對人工智慧本身的複雜性以及未來發展極大的不確定性,當前還無法計算和預測超人工智慧是否會產生危害,產生何種危害。而人工智慧倫理的研究,正是希望透過倫理的原則對人工智慧產生的負面影響形成制約。對於特斯聯這樣的科技公司而言,如何將倫理研究嵌入技術研發,使二者形成深度融合,解決當前及未來的問題,最大效用發揮人工智慧的正面作用必將是關乎公司未來長遠發展的重要課題。
任何一種革命性技術的到來,總是會伴隨著這樣或那樣的認知衝擊。從轉基因技術到克隆技術再到當前的人工智慧,隨著人們知識邊界的拓展,倫理範疇的討論也將始終伴隨左右。未來的AI倫理研究和應用必將是一個學界、政界、司法界、科技界共同構建的有機生命體,並向著世界範圍內的通識漸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