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女孩花光父母25萬積蓄打賞網路男主播,11歲男孩花光40萬賣房款,11歲女孩在主播教唆下打賞近十萬……時有發生的未成年人“敗家”打賞事件,經常刺痛公眾眼球,有識之士紛紛呼籲要對直播打賞進行規範。
針對問題頻發的未成年人打賞現象,今年5月份最高法出臺了《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二)》,明確表態未成年人網路打賞無效,監護人可以要求退還。雖然有了法律撐腰,但這並不意味著未成年人網路打賞退還問題上就沒有任何障礙了。從現實情況看,常常要面臨舉證難、維權難之類的問題,一般都要大費周折。
換言之,對直播打賞的規範不能停留於事後退還,更重要的是事先就要做好防範工作,才能切實杜絕這種“敗家”的充值打賞行為。此次廣電總局重拳出擊,明確封禁了未成年使用者的打賞功能,可謂釜底抽薪之策,有望根治未成年人打賞頑疾,公眾紛紛拍手稱快。
肯定之餘,也不能高興過早,認為從此就可以一勞永逸了。簡而言之,封禁未成年使用者打賞功能的前提,是要對“打賞”使用者實行實名制管理,只有這樣才能界定使用者是否屬於未成年人。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之前相關部門就出臺過針對未成年人的“實名認證”規定,但現實中不少平臺卻出於利益等考量,玩起了“花招”,讓“實名認證”制度形同虛設。
據中國網際網路絡資訊中心釋出報告稱,部分直播平臺青少年模式形同虛設。比如,在充值環節,鬥魚和酷狗規定,“對於未成年使用者使用本服務過程中的行為,以及因使用本服務產生的一切後果不承擔責任”;創造與魔法、天龍3D,體驗人員使用未實名認證的華為賬戶進行登入,也可以充值消費;奧特曼傳奇英雄,以未滿十歲未成年人身份資訊註冊,體驗員連續充值5次,金額從6元至258元不等,不受限制……一路“綠燈”,“熊孩子”們豈能不趁虛而入?
鑑於上述教訓,《通知》要求透過實名驗證、人臉識別、人工稽核等措施,確保實名制落到實處。但是,在利益的誘惑之下,會不會繼續出現“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情況,也不能大意。
保護未成年人,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通知》不僅是倒逼運營商聞風而動把好關口,其實也是在提醒家長要加強對孩子的監護和管教。在下載、安裝、註冊、使用、支付的各個環節上,監護人都有機會盡到監護責任,監護人不作為就是對未成年人的變相放縱。綁住熊孩子的“敗家之手”,需要相關各方勠力同心,緊密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