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十幾分鍾偷看上萬次:別再讓手機App繼續偷窺

由 解洪海 釋出於 科技

  十幾分鍾訪問手機照片和檔案近2.5萬次;一小時內嘗試自啟動近7000次並不停讀取通訊錄……最近,一位大三學生驚訝地發現,自己使用的一些手機App,正在暗中頻繁地獲取私人資訊。(《央視新聞》6月8日)

  眾所周知,日常生活中,我們在享受手機App觸手可及的便利時,也在不斷讓渡著自己的年齡、性別、電話、位置等個人資訊。但一些App被曝如此高密度、大範圍的資訊讀取行為,還是讓人深感不安。

  手機App的這些偷窺小動作,都是出自利益考量:獲取更具體的使用者資訊以實現精準營銷,從而提高“日活躍使用者”等資料流量,並進而吸引更多融資、獲得更多營收等。

  筆者曾在某購物App瀏覽過幾個美妝商品,結果第二天就在社交App上收到了同類產品的廣告推送。我在感到驚訝的同時,又深覺警惕:如果如此私人化的購物行為都會被賦予來自商業的“凝視”,那麼我們的生活到底還有什麼不是秘密呢?

  技術並無立場傾向,但技術的應用不可不講倫理。所有的手機App都應更好地服務於我們的日常生活,而非成為資本獵取的工具。在資本運作邏輯下,手機App逐利的屬性難以改變,我們很難期待它們能自覺維護使用者的利益。而且在日常生活中,手機App往往被當作一個工具而非活生生的人,來自道德的壓力能產生的作用十分微小。對此,我們必須要以更具體、更明確的方式來實現對手機App“偷窺”問題的監管。

  首先,手機App的開發者必須要明確自身的活動界限。在大資料時代,使用者資訊的價值愈發重要,如何獲取、保管和使用這些資訊是開發者必須要考慮的問題。這不僅關係到App自身的商業價值,也事關使用者的信任和隱私安全。國家網際網路應急監測中心分析發現,在目前下載量較大的千餘款移動App中,每款應用平均申請25項許可權,其中申請與自身業務無關許可權的App數量佔比超過30%。這個數字的背後,是這些App開發者們的別有用心,也是加強相關監管的重要突破口。

  理想狀態下,手機App的開發者們必須要在自身的業務範圍之內申請訪問許可權,並嚴格遵循使用者使用協議,徵得使用者同意。本著“誰收集,誰負責”的原則,相關使用者資訊必須被妥善保管,任何二次利用以及與其他App的共享共用也必須在使用者同意的範圍內進行。

  其次,手機應用平臺要承擔起稽核和監督的職責。除了制定統一的開發標準之外,還要進行事先的審查和檢測,如果有惡意超範圍獲取使用者隱私、收集使用者資料的行為,就必須做出嚴肅處理。

  最後,行業監管是不可或缺的一環。目前國家工業和資訊化部已經出臺了一系列相關標準,包括移動網際網路應用商店安全防護要求、移動終端開放平臺及應用程式安全框架、移動網際網路惡意程式描述格式等。但目前這些標準僅是推薦參考標準,並不具有強制性。要實現有序的手機應用行業發展,必須要建立統一的強制性行業監管規範,將手機應用平臺和手機App開發者的行為全部納入監管框架,讓整個行業的發展有法可依。

  握在手裡的手機居然成了隱私洩露的隱患,這在讓人觸目驚心的同時也給我們敲響了警鐘。各方只有協同努力,才能讓這些App不敢再隨意亂動我們的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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