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央廣網】;
12月28日,《上海市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條例(草案)》修改稿提交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其中備受關注的一點內容是,使用電動腳踏車從事網約配送活動的企業和平臺,要健全內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安全責任人。
終於,“外賣小哥”的送餐路有了法律保障。
現實中,很多外賣騎手為了多送餐、快送餐,在路上“橫衝直撞”,視訊號燈若無物,不僅給自己,也給道路上的其他車輛行人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隱患。毫無疑問,透過立法約束外賣騎手的交通行為、規範交通秩序,勢在必行。為避免外賣騎手、快遞員因“搶時間”而引發交通事故,草案修改稿制定了相關規定:企業應根據交通狀況等因素,合理確定配送時間、路線等標準和要求。但還要看到,隨著規定的落地,壓力會不會層層傳導,最終壓到外賣騎手個人身上?外賣騎手的收入會不會因此減少?送餐遲了、接單少了,外賣騎手的生計怎麼辦?
實現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貼近民生,細化管理的每個細節。道路交通安全立法不能只看到“道路安全”這一點,還要從民生角度出發,考慮實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應當從平臺規則層面入手,壓實平臺企業的主體管理責任,將員工違法行為與平臺管理責任掛鉤,倒逼企業改進後臺技術、改變薪酬規則,形成既能保障外賣騎手安全,又適合外賣騎手工作實際的規章制度,從而從根本上改善外賣騎手們的工作和生存環境。只有監管機構、企業平臺、外賣騎手各方齊發力,才能打造安全順暢的道路交通環境。(央廣網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