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元組跳動和騰訊又掐架,專家表示——
曠日持久的反壟斷訴訟可能影響網際網路產業創新
◎本報記者 陳 瑜
位元組跳動和騰訊又掐起來了。
據媒體報道,2月2日,位元組跳動旗下的產品之一——抖音正式向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提交訴狀,起訴騰訊壟斷。抖音方面稱,騰訊透過微信和QQ限制使用者分享來自抖音的內容,構成了《反壟斷法》所禁止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競爭的壟斷行為”。抖音要求法院判令騰訊立即停止這一行為,刊登公開宣告消除不良影響,並賠償抖音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9000萬元。
2月2日晚間,騰訊回應稱,暫未收到關於抖音起訴的相關材料。位元組跳動相關指控純屬失實,系惡意誣陷。位元組跳動旗下多款產品,包括抖音透過各種不正當競爭方式違規獲取微信使用者個人資訊,破壞平臺規則,已被法院多個禁令要求立即停止侵權。
2月2日當晚,抖音再發宣告回應,稱騰訊所謂的“惡意構陷”沒有任何依據。
有媒體統計,2018年位元組跳動和騰訊之間相互起訴的案件超過500例。此後兩年,雙方還在遊戲、共享辦公(飛書)等領域大打出手,甚至訴諸法庭。
值得注意的是,抖音此時再起訴騰訊壟斷,或與國內目前的反壟斷形勢有密切關係。
2020年底,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出臺了《關於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徵求意見稿)》。意見稿指出,限定或者變相限定單位或者個人經營、購買、使用其指定的平臺經濟領域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其他經營者提供的與平臺服務相關的商品等都可能構成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
2020年12月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也提出,要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
“至今我還沒看到網際網路領域的反壟斷訴訟中,原告勝訴的例子,抖音能不能勝訴,不太好說。但可以肯定的是,舉證成本比較高,另一方面是訴訟的週期比較長。”清華大學國家戰略研究院特約研究員劉旭3日在接受科技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他談到類似的例子——自2015年開始的京東與阿里之間“二選一”的競爭。
劉旭說,反壟斷執法以行政處罰為後盾,涉嫌違反《反壟斷法》的被調查企業更有動力透過整改配合調查,爭取減免處罰。所以行政執法往往效率更高,力度更大。可是,相對司法來說,在網際網路領域,多年來我國反壟斷執法始終非常慎重,導致立案週期漫長。網際網路初創企業,可能等不起行政執法,只能透過司法來起訴。
對陣過程中,京東同樣選擇了司法途徑,在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天貓網路公司、天貓技術公司和阿里巴巴公司不服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有關管轄權的一審裁定,向最高院提起上訴,並請求:撤銷一審裁定,裁定將本案移送至浙江省高階人民法院審理。最高院在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審理後,駁回了阿里管轄權異議上訴。
“從京東和阿里巴巴之間的訴訟來看,好幾年過去了,才把管轄權爭議解決了,預測整個訴訟可能少則五年,多則七八年。”劉旭說。
在劉旭看來,抖音現在提出訴訟,可能更多的是希望贏得公眾的關注和同情,給騰訊一些輿論壓力,但騰訊也有自己的經營策略,短期內不會願意開放微信生態。因為透過在日活躍使用者超過10億的微信生態遮蔽競爭對手,騰訊可以一方面維持自己在社交網路領域的市場支配地位,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是,透過流量變現,參股、扶持一些初創企業IPO,獲得比較好的投資收益,比較典型的是2018年在香港上市的同程藝龍和即將在香港IPO的快手。如果所有的平臺都可以藉助騰訊進行開放式傳播,顯然騰訊會喪失一些獲得收益的機會。
“我想說,除非執法部門介入,要求騰訊整改,否則騰訊主動整改的可能性不大,因為畢竟這是很大一塊利潤。哪怕有一天即使訴訟失敗了,至少在敗訴前少則五年,多則七八年時間裡,一直可以依靠這種商業模式盈利。”在劉旭看來,平臺經濟領域這種曠日持久的反壟斷訴訟可能造成競爭對手市場估值受到損害,形成此消彼長,同時也影響網際網路產業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