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o App變身電商平臺?詳解自動續費背後的支付斷層
9月14日,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下載了ofo App,“全網返利 購物省錢”,ofo 已經搖身一變,成為一家電商平臺,銷售食品飲料、家用電器等各類商品。也就是說,原本是ofo單車使用者的記者,也成了這個電商平臺的使用者了,登入賬戶查詢發現,自己的199元押金還在裡邊,但仍無法提現。
“ofo仍在自動續費”登上微博熱搜,併發酵了幾天,但背後支付系統怎麼執行的,始終沒被提及。
這個被自動續費的女主角周女士,微信賬戶突然被扣了52元錢,莫名其妙的她查來查去,發現竟然是ofo季卡在自動續費。
基於ofo龐大的使用者基數,這種情況應該並非個例,因此成為熱議話題也是水到渠成了。
問題在於,街頭早已見不到ofo小黃車的身影,退押金也是遙遙無期。為何ofo仍在自動續費?被扣資金能否返還?
對此,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展開調查,詳解背後支付斷層邏輯。而且,記者在調查中發現,ofo的App竟然已經變身為電商平臺。
記者在9月14日下載了ofo軟體,發現已經變身為電商平臺,199元押金還在,但無法提現。資料圖片
一家支付機構負責人李飛(化名)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一方面,使用者自己可以終止協議,另一方面,說明ofo和微信支付的協議還沒終止。
雖然使用者可以關閉自動續費,但問題在於,很多使用者並不瞭解這一點。因此,值得探討的是,在商戶(比如ofo)運營出了問題,並且沒有提供相應服務的情況下,商戶或支付機構是否有責任停止扣款,或者及時告知使用者相關情況。此外,使用者已經被扣的資金,還能及時返還嗎?
ofo押金退不了,也無法取得聯絡。在調查ofo背後支付系統的過程中,21世紀經濟報道驚訝地發現,“共享單車ofo”竟然已經變身為一個電商平臺。
9月14日,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下載了ofo App,“全網返利 購物省錢”,ofo已經搖身一變,成為一家電商平臺,銷售食品飲料、家用電器等各類商品。也就是說,原本是ofo單車使用者的記者,也成了這個電商平臺的使用者了,登入賬戶查詢發現,自己的199元押金還在裡邊,但仍無法提現。記者多次撥打客服電話,均無人接聽。接著,記者聯絡ofo原公關被告知,已經離職兩年了,也不認識新的同事,不瞭解情況。
“這是代扣業務,ofo和微信支付(或財付通)合作,在微信支付開立賬戶,委託微信支付扣取ofo使用者資金,收到的錢可以提現至ofo對公賬戶。”李飛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也就是說,使用者被扣的資金,其實被ofo收走了。
李飛介紹,一般來說,標準的代扣業務包括幾個協議,涉及商戶和支付機構、商戶和使用者、使用者和銀行、使用者和支付機構、銀行和支付機構。
“如果只是虛擬賬戶餘額代扣,也就是說,使用者使用微信零錢支付,那麼使用者和銀行,以及銀行和支付機構之間,就不存在協議。”李飛繼續說,其實使用者可以主動操作,在微信支付頁面關閉ofo自動續費即可。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並未辦理ofo季卡,於是依次進入“微信支付-扣費服務”,進入曾辦理的“樂刻運動自動續費”。這續費模式與ofo季卡自動續費類似,確實存在“關閉服務”功能。
記者使用微信零錢扣款,“樂刻運動自動續費”顯示,將在到期時間前使用微信支付委託代扣自動扣款,所扣款項為簽約商品的價格。
《扣款授權確認書》顯示,本確認書由您向財付通出具,具有授權之法律效力。您確認並授權樂刻運動(簡稱“商戶”)向財付通發出扣款指令,財付通即可在不驗證您的賬戶密碼、簡訊動態碼等資訊的情況下,直接從您的銀行結算賬戶或微信支付賬戶(根據商戶接入業務渠道選擇)中,劃扣商戶指定的款項至商戶指定賬戶。
財付通表示,在任何情況下,只要商戶向財付通發出支付指令,財付通就可按照該指令進行資金扣劃,財付通對商戶的支付指令在實質上的正確性、合法性、完整性、真實性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相關法律責任由您和商戶自行承擔。
“您確認,因商戶的原因導致您遭受經濟損失的,由您與商戶協商解決,與財付通無關。”財付通最後稱。
微信支付責任如何呢?央行《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要求,支付機構應當根據客戶風險評級、交易驗證方式、交易渠道、交易終端或介面型別、交易型別、交易金額、交易時間、商戶類別等因素,建立交易風險管理制度和交易監測系統,對疑似欺詐、套現、洗錢、非法融資、恐怖融資等交易,及時採取調查核實、延遲結算、終止服務等措施。
“ofo已經沒有履約能力,而且微信支付有能力知道,為何微信支付沒有采取任何措施?按照監管規定,即使不是第三方支付機構的責任,微信支付可以延緩凍結ofo結算款,用來賠付客戶。”另一位支付行業資深人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支付機構應該做好消費者權益保護,監管也越來越重視這塊。
“既然ofo運營出了問題,為何微信支付仍在繼續與之合作,而且沒有限制任何功能?對於ofo來說,把使用者的錢扣走了,但並沒有提供相應的服務。”李飛質疑,微信支付在商戶管理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可能存在瑕疵。
“我認為ofo應該承擔賠償責任,返還被扣資金,至於支付機構,只是在交易中提供了支付通道,沒有賠付責任。而使用者其實也是有些責任的,在使用商家的產品或者服務時,為了避免自己遭受損失,應該主動關注商家的服務能力,預防於未然。”支付產業網創始人劉剛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這個事件的啟示是,使用者應該審慎開通自動續費的代扣業務,如遇變化,應該及時關閉該功能。
一位不願具名的金融領域的律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且不論使用者是否可以關閉自動續費功能,ofo未能提供相關服務,扣款已經不存在事實基礎,ofo應該停止自動扣款。關於自動扣款,ofo和財付通應該還有一份協議,即便如此,在ofo事件已經眾所周知的情況下,ofo沒有主動關閉自動扣款通道,財付通也有義務及時採取措施終止自動扣款,或者至少對使用者進行專門提示。對於目前已經被扣款的使用者,從法律上說使用者可以找ofo索賠,財付通存在過錯,也可以要求財付通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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