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具有輿論屬性或社會動員能力的網際網路資訊服務和相關新技術新應用的安全管理,規範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活動,切實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近日,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公安部指導各地網信部門、公安機關加強對語音社交軟體和涉“深度偽造”技術的網際網路新技術新應用安全評估工作。
針對近期未履行安全評估程式的語音社交軟體和涉“深度偽造”技術的應用,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公安部指導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廣東等地方網信部門、公安機關依法約談映客、小米、快手、位元組跳動、鯨準數服、雲賬戶、喜馬拉雅、阿里巴巴、網易雲音樂、騰訊、去演等11家企業,督促其按照《網路安全法》《具有輿論屬性或社會動員能力的網際網路資訊服務安全評估規定》等法律法規及政策要求,認真開展安全評估,完善風險防控機制和措施,並對安全評估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採取有效整改措施,切實履行企業資訊內容安全主體責任。
根據《具有輿論屬性或社會動員能力的網際網路資訊服務安全評估規定》要求,出現具有輿論屬性或社會動員能力的資訊服務上線,或者資訊服務增設相關功能;使用新技術新應用,使資訊服務的功能屬性、技術實現方式、基礎資源配置等發生重大變更;使用者規模顯著增加等情形,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提供者應當自行開展安全評估,對評估結果負責,並向網信部門和公安機關提交報告。網信部門和公安機關根據對安全評估報告的書面審查情況,認為有必要的,應當依據各自職責對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提供者開展現場檢查。
下一步,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公安部將繼續指導各地網信部門和公安機關加大巡查檢查力度,督促屬地網際網路企業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積極主動履行安全管理義務,切實履行企業主體責任,共同維護網路傳播秩序,營造良好網路生態。
來源:“網信中國”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