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趣聞:90年代廣告糾正玩家 別啥遊戲都說是“任天堂”

由 沈建伏 釋出於 科技

如果你在網際網路上閒逛的時間夠長,你可能會看到一張1990年代的任天堂商店海報,它旨在在糾正使用者如何正確使用“任天堂”這個詞。

雖然這則廣告給人的印象是馬里奧在給你上語法課,但當這張圖片出現在網際網路上時,它只是被當作任天堂慣常的浮誇宣傳。被網友們認為是這家公司傲慢地告訴其粉絲能做什麼和不能做什麼。

然而,真的是這樣嗎?至少它確實有一個更合理的理由存在。

有些人可能會覺得,把所有遊戲都稱為“任天堂”對任天堂來說是非常有利的,畢竟是免費的廣告,並能在競爭中脫穎而出。雖然宣傳更廣了,但其實在商標法的世界裡,這實際上是對一家公司來說最糟糕的情況。

一般要註冊產品、服務或公司的商標,其名稱必須是一個高度具體的詞,或者用來描述它的詞。舉個例子,你永遠不能把“電子遊戲”一詞註冊為商標,因為它不僅是一個非常廣泛的術語,而且還是公共領域詞典的一部分,是每個人都用來描述該類媒體的短語。

然而,不幸的是,對於企業來說,語言是在不斷髮展和擴充套件的。即使在過去的二十年中,多個產品名稱也已成為人們日常用語的一部分。回想一下當你抽菸的時候會不會用“來根華子”指代抽菸?當你做一個演示幻燈片時是不是說的“做個PPT”?當你在網上看到假的影象時,會不會說“是PS的”?或者在搜尋資訊時,說的是“去百度一下”?

因此,如果當一個商標詞成為公共領域詞典的一部分時,反而會被視為“通用化”。當這種情況發生時,任何人都可以合法地質疑它的使用權利。

例如,在2019年,蘋果在法庭上受到亞馬遜的質疑後,便失去了“App”和“App Store”一詞的商標權,亞馬遜便可以在其平板電腦系列上使用這些短語。

而即使是像可口可樂這樣的大品牌,目前“Coke”這個商標在手中也搖搖欲墜,因為越來越多人會在餐廳直接點“可樂(Coke)”,即使他們要的是其他品牌的可樂飲料,而不是可口可樂。這個詞彙已經逐漸演變成描述飲料的名詞。

因此,由於當時任天堂擔心這樣一個商標可能會進入公共領域,所以會有這樣的廣告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