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是歐盟針對廣告業務的反壟斷調查,一邊是被集體訴訟在隱私模式下依然追蹤使用者,此時的 Google,可謂是禍不單行。
歐盟:將對 Google 廣告業務“大規模”調查據彭博社報道,歐盟反壟斷事務專員瑪格麗特·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3 月 12 日表示,谷歌的廣告業務將面臨著“大規模調查”;這一調查也將為長達十年的反托拉斯之戰增添了一條新戰線。
值得注意的是,Margrethe Vestager 對“谷歌廣告生態系統”的調查,僅是歐盟委員會對一系列科技公司展開調查中的一個——其他還包括對蘋果應用商店和支付系統的調查;對 Facebook 市場和資料的調查;針對 Amazon 涉嫌控制賣家資料的調查。
Margrethe Vestager 表示,對歐盟委員會而言,科技公司一直是重點調查物件。
同時,Margrethe Vestager 還表示其將最大限度地利用每一種工具,並採取必要的反壟斷行動,以確保市場是公平的。
2021 年 1 月,歐盟委員會開始根據發給出版商和廣告公司的調查問卷,收集有關谷歌在“廣告技術價值鏈”中的做法的資訊。
從 Margrethe Vestager 的最新表態來看,針對 Google 的調查還在繼續,且擴大了審查範圍。對此,谷歌尚未發表評論。
事實上,Google 並非第一次被歐盟進行反壟斷調查,甚至在此前的調查中,Google 曾三次收到歐盟的罰款。
2017 年 6 月,歐盟認定 Google 購物濫用網際網路搜尋壟斷,促進其線上購物服務,從而對其開出了高達 24.2 億歐元(27 億美元)的罰單。
2018 年 7 月,針對 Android 反壟斷案,歐盟又宣佈對 Google 開出 43.4 億歐元(約合 338 億元人民幣)的創紀錄罰單,並要求 Google 停止在 Android 上繫結 Chrome,允許廠商自行開發系統,停止付費繫結 Google Search APP 的做法。
2019 年 3 月 20 日,由於 Google 線上搜尋廣告涉嫌壟斷,歐盟對 Google 處以 14.9 億歐元(約合 16.9 億美元,人民幣 113 億元)的罰款。
加起來看,Google 已被歐盟罰款 93.9 億美元(約合人民幣 640 億元)。
Google 被指控追蹤使用者,要求撤訴失敗在被歐盟調查之外,Google 還面臨一項來自使用者的集體訴訟——即被指控使用其追蹤工具如 Google Analytics、Google Ad Manager、網站外掛對使用者進行追蹤。
近期,Google 要求撤銷指控,不過這一要求已被法院駁回,目前該案件將在美國加州北區地方法院進行常規流程的審理。
Google 面臨的此項集體訴訟是在 2020 年 6 月被提起,當時,部分使用者指控 Google 擁有“無孔不入的資料追蹤業務”,即使使用者採取一定的措施對個人隱私資訊進行保護,也難以避免。
比如說,使用者即使在 Chrome 瀏覽器中使用隱私模式,Google 仍會對使用者資訊進行追蹤。
幾名發起集體訴訟的使用者表示,Google 知道你的朋友是誰,你的愛好是什麼,你喜歡吃什麼,看什麼電影,你喜歡在什麼地方和什麼時候購物,你最喜歡的度假目的地是什麼,你最喜歡的顏色是什麼,甚至你在網際網路上瀏覽的最私密和可能令人尷尬的東西。
不過,對於這一指控,Google 方面並不認同,並尋求駁回這一案件。
Google 辯稱,瀏覽器的隱私模式並不意味著使用者可以“隱形”,在使用瀏覽器隱私模式的這段時間,使用者的活動可能被其訪問的網站及所訪問網站使用的任何第三方分析或廣告服務掌握。
同時,Google 在其他渠道補充稱,Chrome 的隱私模式是讓使用者可以選擇瀏覽網際網路,不會將使用者活動儲存到 Chrome 瀏覽器或 Google 裝置上。
也就是說,Google 方面認為,Chrome 瀏覽器的隱私模式主要是防止使用者留下本地記錄,但並不意味著使用者的行為不會被裝置連線到的其他網站追蹤。
對於 Google 這一辯解理由,法院方面並無接受。美國加州聖何塞地區法官 Lucy Koh 在裁決中表示:
法院的結論是,谷歌沒有通知使用者在處於私人瀏覽模式時從事所謂的資料收集。
由此,Google 撤訴失敗。下一步,便是進入常規審理流程,接受法院的審判。
而將兩個事件結合來看,無論是來自歐盟的發壟斷調查,還是來自使用者的集體訴訟,這些現實事件其實都在警示著 Google ——
科技巨頭之大,不僅在於體量,還在於責任。
參考資料:雷鋒網雷鋒網雷鋒網
【1】https://www.bloomberg.com/news/articles/2021-03-12/google-faces-very-large-eu-advertising-probe-vestager-says
【2】https://finance.sina.com.cn/tech/2021-03-14/doc-ikknscsi4071194.shtml
【3】https://www.leiphone.com/news/201903/UYkKvNO4JxtMlfe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