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佳山:網文平臺和作者各有焦慮

從閱文集團作者合同事件,到圍繞“B站”“後浪”演講所引發的討論,再到“55斷更節”,新興內容型平臺上的中小微UP主、網文作者的現實生存狀態及其所帶來的情緒性張力引發輿論關注。

“B站”成立於2009年6月,閱文集團的前身盛大文學成立於2008年7月,二者都誕生在傳統網際網路的高峰年代。經過移動網際網路時代的翻倍式加速迭代,“B站”的直播、短影片,閱文的網路文學及影視IP改編,在各自賽道上都已成為“瞪羚”式的翹楚。也正是因為到了這樣的大週期性節點,中小微UP主、網文作者的生存焦慮才會被進一步放大。相關作者圍繞著作權的爭議也尤其刺耳——自己到底是作家、創作者,還是內容型平臺文化內容生產流水線上的工人,甚至是自己作品的打工仔?這也是“55斷更節”背後的基本情緒。

刨除不同內容型平臺企業之間的明爭暗鬥,這背後涉及到內容型平臺的“效率與公平”問題。自人類進入現代社會以來,每一輪媒介迭代都會催生出壟斷式的平臺型企業。那麼,移動網際網路時代的內容型平臺企業,該如何維繫自身和海量使用者間長期、健康、穩定的關係,而不是巧取豪奪,把他們一律變成流水線上的工人,如何保證海量使用者的主體性和創造性?這些都是移動網際網路時代的內容型平臺企業所必須考慮的問題。

儘管我國的網路文學讀者量仍在持續增加,但對於行業內來說,一個尷尬的現實是:過去10年以來,網路文學的讀者量在全體網民佔比的增長幅度不足11個百分點; 2019年我國網際網路普及率較2018年僅僅提升1.6%。問題顯而易見,在網民增量已經明顯觸頂的情況下,網路文學讀者量顯然不可能重現移動網際網路普及階段的狂暴式增長,單純依靠讀者數量拉動、吹大行業規模和估值的時代已經宣告終結。

眾所周知,只有完成大面積的影視IP改編,全行業才有可能真正實現可持續盈利。但眼下影視IP改編的產業路徑充滿泥濘,大量數字文化產業內容不能以視覺呈現,又遲遲無法在商業模式上突圍。頭部UP主、網文頂尖作者還具有一線明星式的天價報酬,創作者內部結構高度板結,中小微作者很難再有正常的上升路徑和網路。

內容型平臺的困境在走向時代縱深。在可預見的未來,包括網路文學、直播、短影片在內的整個數字文化產業,都將進入高速增長之後的平臺性發展週期。這意味著所有型別的內容型平臺,都必須完成自身商業模式的轉型升級,進入充分消化內部存量、精耕細作的發展階段,更主動地參與到以《著作權法》修改等為代表的相關領域的當代法律法規實踐,充分保障中小微UP主、網文作者的合法權益,處理好這個時代的“效率與公平”問題。(作者是中國藝術研究院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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