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澎湃新聞】;
2月10日,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商標局於中國商標網釋出了《關於依法駁回13件“丁真”商標的通告》、《關於依法駁回“丁真”等78件商標的通告》。
其中,《關於依法駁回13件“丁真”商標的通告》稱,“根據商標法第四條第一款、第十條第一款第(七)項的規定,我局近期對第51763155號等13件‘丁真’商標註冊申請作出駁回決定。”
澎湃新聞注意到,上述13件“丁真”商標申請人均為湖南省瑪吉阿米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代理機構均為長沙名冠智慧財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而《關於依法駁回“丁真”等78件商標的通告》表示,“根據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七)項的規定,我局近期對第52279255號‘丁真’等78件商標註冊申請作出駁回決定。”
上述78件被駁回的商標申請中,既有多件商標名為“丁真”,也有多件商標名與“丁真”相關,比如:“丁真的世界”“我愛丁真”“丁真真”“丁真笑”“丁真傢俬”“丁真的微笑”“丁真號”“丁真乾巴”“遇見丁真”“扎西丁真”“丁真小哥”“甜野丁真”“機場丁真”等。
2020年11月,四川甘孜的藏族小夥兒丁真因一段旅遊宣傳片而走紅網路,網友稱他“以一種工業化時代少見的純真與自然攫住了人們的心”。
丁真走紅後,企業搶注“丁真”商標的問題也隨之而來。
據《經濟日報》2020年12月報道,從11月14日開始,國家商標局系統中先後出現了數十條“丁真”相關商標申請,有的來自企業,有的來自個人,涉及專案包括美容面膜、洗髮液、化妝品等。目前,大多數申請還在等待受理中。
理論上講,“丁真”並非專用詞彙,允許用於商標註冊。目前,我國已有多件“丁真”註冊商標,分佈於茶、調味品、醃製品、五金等類別。新申請的商標與已有商標如果屬於不同類別,不構成近似、相同商標,可以註冊。
但是,根據商標法,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釋出的審理指南中進一步指出,相關公眾容易認為標有某商標的商品與該自然人存在許可等特定聯絡的,就可認定為侵犯了姓名權。因此,“丁真”作為在先的姓名權,由丁真本人享有,其他人不能隨便搶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