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討論這個問題的時候,首先不要受一般影視劇或者遊戲的誤導,認為弓箭是神乎其神的武器,實則不然。
▲1870年的滿清弓箭手
我們先來定義一下我們討論的是 70 磅以上的戰弓和戰箭,而不是我們現在玩的一般磅數傳統弓時。而弓箭在戰場上的威力應從以下兩點來區分:
1、對付非披甲目標,中遠距離的射箭有優勢,打上不死也是殘廢,對方還沒摸到你,你已經把對方幹掉了,前提是對方不會射箭;如果對方也會,那就是比拼精度和力量乃至運氣。
2、對付披甲目標(特指不是鎖子甲,後面會有論述),特別是札甲與類似的鐵甲 / 複合多層甲冑系統,只有超過 90 磅以上的弓,才有理論上擊殺對方的可能。一般情況下不要指望那種機率,還是鈍打擊兵器互相近距離格鬥實在。
▲黑澤明《蜘蛛巢城》,鷲津幾乎被射成刺蝟,但是大鎧基本上都把箭的傷害抵消掉了(有一箭從背後射入的貫穿傷,但未致命)最終致命的是盔甲未保護部位一箭。也就是用弓箭想正面擊穿大凱的機率,粗略算下即便命中目標也不會超過 10%,算上未擊中的,能擊穿其機率也就是 1~2%,正面戰場拼這種機率無意義。
另外,在對方披甲條件下,弓箭根本不可能實現現代狙擊步槍的功能,如果使用弓箭只有在特定戰場條件下弱方能夠形成優勢兵力才可以,要想做到大規模埋伏短期解決中近距離戰鬥消滅敵軍優勢兵力,就需要另一種射遠兵器:弩。
同時火器發明以後,相對於刀劍,弓箭有什麼優勢?火器的出現,讓披甲的意義下降了,特別是札甲系統,已經很難防禦高速彈丸(高質量板甲還有部分優勢,但是也就只有貴族用得起)。
▲這一點在電影《七武士》裡面有明確體現,勝四郎引誘山賊火槍射擊假人鎧甲那一段,鐵甲根本沒有防住火槍,可見早期火繩槍的威力就已經不可小覷,有 50%的機率擊穿鐵甲,一般戰弓是完全達不到這個程度的。
如果披甲已經不能防禦火槍射擊,那麼就別要鎧甲或者只要輕甲就好了。這其實恰恰為弓箭苟延殘喘創造了條件。冷熱兵器混用之所以在東亞又維持了幾個世紀,就是因為既然有了火器,披甲變成一項可有可無的事情。而披甲的意義只是防禦刀劍砍劈。早期火器居然不是淘汰了弓箭,而是延長了弓箭的使用壽命;真正淘汰弓箭的是射速、射程和精度都超過弓箭的近代火器。
所以簡單說,弓箭在兵器分類上只是最普通的射遠兵器之一,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