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考慮研發有什麼用?最後又不讓上路行駛!隨著老年人越來越多,老年代步車還是有需求的,在考慮研發更適合老年人使用的老年代步車之前,首先要解決的問題是,老年代步車能否上路行駛的問題,如何定位,該走機動車道還是非機動車道?
老年代步車不僅要考慮價格實惠,讓老年人能買的起用的起,更要考慮到它的安全效能,讓老年人可以用起來更安全。老年代步車速度要適中,既能滿足老年人出行需求,又能保證他們的出行安全,並不是說速度越慢就越安全,最高時速20公里,還沒新國標電動車的最高時速25公里快,感覺這個速度確實有點低了,要是路上有什麼突發狀況,你想躲都來不及。
我認為,最高時速設在30~40公里,這個速度範圍老年人還是可以控制的,又滿足了他們的出行需要。考慮到老年代步車主要是用於日常出行代步,去市場買買菜,去公園散散心,去學校接送孩子,單程行駛里程並不多,四十公里也夠用了。
但如果從價格實惠方面,以及車輛的耐用度方面考慮,感覺行駛里程還有提升的空間,做到八十公里較為合適。這樣就可以同時兼顧車輛價格和車輛的耐用度,避免了因為頻繁充電造成的電池容量的衰減。
我覺得,老年代步車正是因為有需要,所以才會有市場,但關鍵問題是,當前對老年代步車的相關規定尚不明朗,因此無論是老年代步車的生產廠家,還是作為使用者的老年人都不敢輕舉妄動。如果老年代步車能得到相關政策的支援,最高時速30~40公里,行駛里程80公里,價格實惠安全有保證的老年代步車,相信會有廠家願意去考慮研發生產。綜上可知,有沒有人考慮研發不是重點,生產出來讓上路行駛才是關鍵!對此你怎麼看?歡迎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