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杭州阿里、海康、網易等組成 HR 聯盟?
昨日,這一提問衝上知乎熱榜。
前不久,杭州濱江區成立了 HR 智庫聯盟,首批成員由阿里、海康、網易、吉利等 30 餘家重點企業 CHO 或 HRD 組成。
大多數網友們認為,大廠 HR 們要聯合起來,簡直就是圍殺打工人的一種做法,所謂的「人力資源共享賦能平臺」相當於 HR 黑名單,甚至聯盟還可能會共享員工資訊,侵犯隱私。
對此,昨晚釘釘官方在微博表示:
不信謠,不傳謠。
網友的熱議來源於杭州高新區(濱江)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平臺官網的一則新聞動態。
「HR 智庫聯盟」首批成員由阿里、海康、網易、吉利等 30 餘家重點企業 CHO 或 HRD 組成,成立於 11 月 9 日啟動的杭州高新區(濱江)十五期矽谷精英沙龍暨人才活動週期間。
據介紹,聯盟成立的意義在於:
推進人力資源管理模式變革、引領組織發展,進一步密切企業間交流和政企溝通,打造最具“使命感、凝聚力、生長力”的人力資源共享賦能平臺,透過標杆學習、經驗分享,開展前沿研究,共同推進人力資源管理的創新實踐與價值提升,賦能企業創新發展,打造熱帶雨林式的人才發展新生態。
這一活動週期間,一個旨在鼓勵人才創新創業的“5050 計劃”3.0 版推出。而“5050 計劃”從最初推出距今已有 10 年,已引進人才專案近 1000 個,助力 12 家人才企業上市,17 家人才企業躋身獨角獸、準獨角獸行列。
此計劃下,包括網易丁磊、紫光集團於英濤、海康威視陳宗年在內的 12 名企業家、院士學者還受聘成為人才戰略專傢伙伴,目的是為濱江區相才引才薦才,成為「伯樂」。
據該網站介紹,2020 年前三季度,杭州高新區(濱江)GDP 同比增長 7.3%;全區引進人才 30267 人,同比增長 8.7%,簽約應屆大學畢業生 10955 人,佔杭州簽約畢業生人數的 20.4%,居全市第一。
看起來,促進人才創新創業、加強企業間交流和政企溝通,是活動周的主要意義。
不過廣大打工人並不買賬,並且發問:所謂人力資源共享賦能平臺,是不是要共享旗下所有員工的歷史資訊、公司名記錄、聊天記錄、工資、獎金等等呢?
站在打工人角度,網友認為個人資訊會被洩漏,工作環境可能會隨之變得惡劣。
答主 Cairns 給出了兩點看法:
工資議價空間或被壓縮:建立聯盟後,或許工資將統一,工具人不再有跳槽議價的可能。
或被 HR 打上標籤:可能存在工作態度、業績、具體薪資待遇、加班情況等資訊都被一一記錄、公開的情況,甚至被惡意標註,難找到新工作。
【圖源:知乎答主 Cairns】
不少網友表示,這正是資本聯合起來企圖形成就業市場壟斷的表現:
就業市場的壟斷對提供崗位的資本和企業有利,對勞動者不利。
對於各個平臺網友的熱議,昨晚釘釘官方賬號在微博轉發了杭州媒體網站聯合闢謠平臺的一則宣告,並表示:不信謠,不傳謠。
該宣告稱:
HR 智庫聯盟主要目的在於發揮智庫作用提升人力資源管理服務水平,為區域人才政策最佳化建言獻策,不存在交流討論員工個人情況,不存在共享員工資訊行為。
實際上,此次的杭州濱江區「 HR 智庫聯盟」絕非孤例。
最早在 2013 年,雷鋒網就曾報道:
多年前,蘋果、谷歌、英特爾等多家科技公司相互之間簽訂了「互不挖牆腳」的合約,旨在防止因相互挖牆腳、跳槽、人才流失造成的損失,使彼此利益最大化。
據瞭解,蘋果、谷歌、英特爾、Adobe 曾因限制人員流動、工資水平被多達 6.4 萬餘名僱員起訴,而證據主要是這幾家公司高管(其中就包括蘋果共同創始人 Steve Jobs 和谷歌前執行長 Eric Schmidt )的電子郵件,郵件顯示了四家公司為避免互相爭奪自家工程師所定的協議。
最終,幾家大廠以 4.15 億美元的代價,才終結了這項長達數年、聲勢浩大的集體訴訟。
類似的事件還出現在韓國——2016 年 9 月,三星和 LG 因一份「互不挖角」協議遭到了員工起訴。
這一訴訟是由 LG 的一位銷售經理 A.Frost 發起的集體訴訟。
具體來講,三星的招聘人員透過 LinkedIn 聯絡到 A.Frost,希望 A.Frost 能夠前往三星就職,然而就在當天,A.Frost 又接到了三星的通知:由於「互不挖角」協議,三星不能招聘 LG 員工。於是,A.Frost 將兩家公司訴至公堂。
實際上,建立聯盟、達成協議:
對於員工來說,是一種職業生涯的限制:永遠被捆綁在一家公司裡,無論工資待遇還是發展機會都會受限。當人才的知識結構、業務水平不再多元化,創新思維可能也將不復存在了。
對於企業來說,是保證利益最大化的一個手段:如果某家公司為挖人不惜開出遠超行業標準的年薪,則會引起連鎖反應,最終導致整個行業人力成本水漲船高。
放眼世界,科技巨頭谷歌、蘋果、亞馬遜、Facebook 正在遭遇有史以來最嚴苛的反壟斷調查;11 月初,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也釋出了《關於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徵求意見稿)》,劍指網際網路平臺的壟斷行為。
反壟斷大潮正湧向科技領域,我們需要更為規範化的網際網路新時代,也期待更加公正的就業環境。
引用來源: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34158902/answer/1622323281
https://py.hangzhou.com.cn/content/2020-12/11/content_787215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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