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隨意停放在階梯。資料圖片/新京報記者 吳寧 攝
新京報關於共享單車亂停放的報道。
企業搶佔地盤式增加投放車輛、地鐵站商圈周邊無序停放、重點地區潮汐現象明顯……為規範“共享單車”行業發展,北京市交通委起草並公示了《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系統技術與服務規範》(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北京市交通委表示,它是國內首個政府牽頭起草的關於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技術規範,現正在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和北京市交通委員會網站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有關意見可於3月1日前反饋。
《徵求意見稿》提到,所有共享單車必須全部報備,地鐵站、商圈等重點區域應實現電子圍欄與人工管理相結合,並編制早晚高峰期間的車輛排程清運計劃,加強車輛日常排程管理、緩解車輛潮汐現象。
明確資料標準 強調資料安全
記者注意到,在資料的利用方面,《徵求意見稿》提出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動靜態資料的標準和接入要求。其中,車輛位置資訊應根據車輛狀態報送資料,車輛在關鎖狀態下,位置資訊採集最大時間間隔為4小時;車輛在執行狀態下,軌跡位置資訊採集最大時間間隔為2分鐘。
同時要求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運營企業和行業管理部門都應開展大資料分析,包括停放區設定需求和停放區車輛規模預測、軌道站點潮汐特徵分析等,為科學制定腳踏車總量調控規模及停放區規劃施劃提供支撐。
《徵求意見稿》也強調了資料的安全管理。企業平臺採集承租人資訊,不得超越提供業務所必需的範圍,並應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確保業務資料的安全,防止資料洩露、丟失。
所有共享單車必須全部報備
記者瞭解到,目前,一些共享單車企業會存在瞞報、漏報已在京投入運營的共享單車數量的情況,這給行業管理實施總量調控、規範管理都造成了不利影響。
為此,《徵求意見稿》對總量調控、秩序管理、運維排程等方面均提出了相應要求,明確一車一標籤、實現總量調控,還要求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企業在北京市運營的車輛必須全部進行報備,並實時更新車輛基本資訊。
在具體實施層面上,《徵求意見稿》也明確了管理方法:行業管理部門統一將電子標籤分配給運營企業,每輛車具有唯一的電子標籤,使用者在APP訂單查詢功能中可查詢個人歷史騎行車輛的電子標籤,行業監管部門可透過電子標籤監控企業違投車輛情況,實現總量調控。
重點區域電子圍欄與人工管理相結合
《徵求意見稿》還增加電子圍欄入欄結算功能的相關指標,要求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具備定位功能,定位精度誤差應優於或等於15米,車鎖需內建藍芽4.0及以上的藍芽模組,實現對停放車輛實時監測。
並要求企業運營平臺開展停放引導的功能,應具備在騎行者客戶端電子地圖中標註停放區位置,展示入欄結算區、禁止停放區、運營範圍邊界的功能,引導騎行者還車至停放區。同時,企業運營平臺具備對停放在禁止停放區的車輛預警、報警、控制的功能,並具備提示使用者不規範停放行為違約責任的功能。
《徵求意見稿》還要求,企業必須配備滿足停放秩序管理和車輛運營排程要求的人員、車輛及設施裝置;根據區域車輛租還流動規律和停放數量,編制早晚高峰期間和週期性車輛排程清運計劃,並跟蹤計劃執行情況,加強車輛日常排程管理、緩解車輛潮汐現象;交通樞紐、軌道站點、重要商圈等重點區域應採用電子圍欄與人工管理相結合方式,早晚高峰期間,應設定專職管理員,負責疏導和排程。故障車輛應在48小時內拖離故障現場,企業投入運營的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完好率應不低於95%。
應急管理方面,企業應建立應急響應機制,制定對極端天氣、重大社會活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安全情況下的應急預案。企業應及時響應屬地管理部門清理淤積車輛、規範停放秩序等排程要求,應急響應併到達現場的時間一般不超過30分鐘,處置完成時間一般不超過60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