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3月15日訊息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制定出臺的《網路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在 “3·15”晚會現場正式釋出。
網監司負責人隨後就《網路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回應了多個問題,例如平臺強制 “二選一”問題:
《辦法》規定了平臺不得透過搜尋降權、下架商品、限制經營、遮蔽店鋪、提高服務收費等方式,禁止或者限制平臺內經營者自主選擇在多個平臺開展經營活動,或者利用不正當手段限制其僅在特定平臺開展經營活動。
對於網路交易經營者往往掌握有大量消費者個人資訊的問題,負責人答疑表示:
《辦法》設定了個人資訊保護的專門條款,規定網路交易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資訊,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資訊的目的、方式和範圍,並經消費者同意,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消費者同意收集、使用與經營活動無直接關係的資訊。
同時,《辦法》要求經營者在收集、使用個人生物特徵、醫療健康、金融賬戶、個人行蹤等敏感資訊時,必須逐項取得消費者同意。針對經營者尤其大型平臺企業與自身關聯主體之間共用個人資訊的問題,《辦法》明確規定經營者未經被收集者授權同意,不得向包括關聯方在內的任何第三方提供。
IT之家提醒,以下為市場監管總局網監司負責人答疑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