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加強大資料時代個人資訊保護

由 童豔紅 釋出於 科技

本文轉自【重慶日報】;

開啟購物網站,後臺根據使用者的搜尋記錄精準推送商品;登入社交平臺,廣告投放定向植入;註冊電子會員,逢年過節都能收到祝福和問候……大資料時代,人們享受資料帶來的便利,也面臨個人資訊被洩露的風險。如何更好地規避資訊洩露風險,是全國政協委員、重慶靜昇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彭靜近幾年持續關注的問題。

“這個問題也受到高層的關注。”5月9日上午,在位於解放碑的辦公室裡,彭靜對記者說,去年全國兩會後,“加強大資料時代個人資訊保護”就列入全國政協年度40件重點提案之一。去年10月,她以重點提案提出人的身份,參與了全國政協提案委對湖南、貴州的督辦調研。

事實上,兩年前的全國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上,彭靜就提交了《關於以保護個人資訊保安為基點最佳化我國資訊法制環境的建議》,希望透過立法明確當事人享有的資訊知情權、同意權和獲得救濟權,並規制濫用個人資訊行為的法律責任。

去年全國政協十三屆二次會議上,彭靜再次向大會提交提案,從電子商務法實施背景下細化個人資訊保護、強化App分類監管以及規範網際網路資訊採集行為等不同角度提出保護個人資訊保安的建議。

提案得到有關方面積極回應。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對提案中的觀點建議充分肯定,回覆稱制定個人資訊保護法已列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將透過立法進一步完善個人資訊保護法律制度。中央網信辦、工信部等部門表示,正在推動制定國家大資料安全戰略,將充分吸收委員的意見建議。

“對大資料以及個人資訊的保護,不僅是技術問題、法律問題,更是社會問題。”重點提案督辦調研中,彭靜用一週時間,同電商平臺、大資料企業以及網信和司法等部門人員交流座談,對大資料時代個人資訊保安有了更進一步的認識。

在彭靜看來,個人資訊保護涉及主體廣,不僅需要立法、司法、行政監管方面發力,更需要企業、個人等相關主體從各自角度出發,在職責定位、認知自律等方面協同發力,共同完善個人資訊保護機制。

彭靜並未將履職停留在建言中。調研結束後,她立即組建由技術專家和法律人士組成的資料合規和網路安全專業團隊,幫助企業梳理風險點,完善資料合規指引。

“大資料時代不能不重視個人資訊保護,也不能因保護而阻礙資訊的交流和共享。”她希望,透過專業知識,幫助政府、企業團體和個人處理好發展和保護的關係,更好釋放大資料帶來的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