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經濟參考網】;
4月28日,中消協釋出的《2021年第一季度投訴統計分析——不良營銷手法專題分析》顯示,一季度全國消協組織共受理消費者投訴超27萬件,投訴解決率76.47%,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31749萬元。值得注意的是,中消協提示,近來經營者為了更好地將產品和服務觸達消費者,採取了很多新型的銷售手法,但其中也夾雜了一些不良經營手法,如“假”促銷虛優惠、砍價集贊拉人頭、超售套券難兌換等,引發消費糾紛,需引起警惕。
“假”促銷虛優惠
一是利用滿減吸引下單。部分外賣平臺商家打著各種“滿減”旗號,吸引消費者關注和下單,實際要參加滿減活動就要放棄打折、特價菜品,而後者往往是熱銷菜式。
二是宣傳“秒殺”製造“超值”優惠。部分電商平臺或網店開展“秒殺”等活動,或者標註限時“清倉價”“打折價”“甩賣價”等,貌似大幅優惠,實際“秒殺”價與平時相比讓利很少。
三是附加條件限制兌現承諾。部分經營者開展“下滿3單免1單”“下滿3單全額免單”活動,兌現時卻附加各種條件,誘導消費者再次消費。此外,部分實體店商家標低價收高價,引發糾紛。
例如,有消費者於2021年3月投訴稱,參加網購平臺的全額免單活動,宣傳頁面顯示買三單確認收貨後金額全免,最高四十元。消費者購買商品確認收貨後,網購平臺沒有返現金,只給了八張五元的優惠券,消費者還要再消費。消費者認為宣傳與實際不符,要求網購平臺依約履行。
消協意見:
經營者開展優惠促銷活動,應當體現誠意,活動規則應當清楚、明瞭、易於理解,並在消費前告知消費者相關活動條款、限制條件等,讓消費者充分了解,杜絕利用規則、設定陷阱誘導消費。消費者在參加促銷活動時,要注意瞭解活動規則,發現上當受騙要保留證據、及時維權。
砍價集贊拉人頭
部分商家為了擴大宣傳效果,提升人氣,刺激消費,誘導消費者轉發連結、圖片,透過天天打卡、收集好友點贊、邀請好友“砍價”等方式低價銷售或者贈送產品或者服務。消費者按要求參與,符合活動要求兌換獎品時,經營者以各種理由拒絕兌換,引發消費糾紛。該類營銷方式廣泛存在於餐飲、票務、教育培訓等領域,比如,打卡轉發送課程、打卡返現、集贊免費返現、好友助力砍價等。
例如,李先生和徐女士看到微信朋友圈裡流傳著一張圖片,該圖片顯示某樓盤正在開展集贊送禮品的活動,活動時間為2月3日-2月17日。李先生和徐女士轉發該圖片並取得相應數量的點贊後,於2月8日前往售樓處領取禮品,結果工作人員態度蠻橫,拒絕發放禮品。消費者向山東省日照市東港區消協投訴,經東港區消協工作人員調解,活動主辦方為投訴人補發了相關禮品。
消協意見:
經營者的轉發、集贊等活動,目的是利用消費者幫助其營銷,以擴大知名度,提升人氣,吸引客流。經營者拒不兌現承諾,甚至擅改規則,只會引發負面效果,失去人心,得不償失。消費者也要珍惜自己的社交資源,注意個人資訊保護,不要為了低價誘惑“賤賣”相關資訊。
超售套券難兌換
近期,超售行為有擴大態勢。部分餐飲、酒店等經營者低價超售團購券、套餐券、住房券等回籠資金。但未在消費者購買時明確告知超售情況和用券限制條件。由於實際預留的兌換名額很少,消費者多次嘗試仍無法預約兌換,經營者也無相應補償機制,從而引發強烈不滿。還有一些網路商家故意超售,再以缺貨的名義進行砍單,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例如,2021年2月9日,消費者陳女士透過網購平臺上的商家購買酒店住宿套餐,金額999元,商家表示提前3天預約即可,週末及3月15日之後使用需要加價。消費者提前三天預約發現平臺無房預約且都要求加價,消費者聯絡酒店證實有房可預約,向銷售的商家反映情況未得到有效處理。陳女士要求商家安排3月3日預約入住或延期不予加價使用。經廈門市思明區消保委工作人員調解,商家為消費者在後臺申請退款,陳女士表示同意。
消協意見:
經營者銷售商品和服務應當堅守契約精神,合理評估自身能力,保證切實履約、有效提供,不應無法律依據進行超售。模糊條件、預期違約,涉嫌消費欺詐,按照法律規定,經營者應當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