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劉英潮)2月1日起,中國銀保監會印發的《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監管辦法》正式施行。該辦法規定,網際網路保險業務應由依法設立的保險機構開展,其他機構和個人不得開展網際網路保險業務。保險機構開展網際網路保險業務,不得超出機構許可證(備案表)上載明的業務範圍。
該辦法明確了“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的定義,即“保險機構依託網際網路訂立保險合同、提供保險服務的保險經營活動”。該規定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一是保險機構透過網際網路和自助終端裝置銷售保險產品或提供保險經紀服務;二是消費者能夠透過保險機構自營網路平臺的銷售頁面獨立了解產品資訊;三是消費者能夠自主完成投保行為。該辦法同時明確“自營網路平臺”是指保險機構為經營網際網路保險業務,依法設立的獨立運營、享有完整資料許可權的網路平臺。
此外,該辦法要求非保險機構不得開展網際網路保險業務,包括但不限於:提供保險產品諮詢服務;比較保險產品、保費試算、報價比價;為投保人設計投保方案;代辦投保手續等。
作者:劉英潮
來源:今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