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送你的5G卡不用都不行?運營商融合套餐條款引爭議

融合套餐的優勢對於運營商來說,可以對使用者形成強吸引力,一個套餐就能繫結全家的手機、通話、寬頻、IPTV等所有業務,形成最強的使用者粘性。一般來說,使用者粘性越高,使用者忠誠度就越高,離網率會很小。

為了吸引更多的家庭加入融合套餐,三大通訊運營商在相關融合套餐的資費設定上優惠福利很大,相比單個業務的辦理要有很大吸引力。當然各運營商根據自己的優勢強項,打出的差異化宣傳也不一樣,比如中國電信在有線寬頻方面有優勢,直接就是裝寬頻送手機卡、送IPTV之類的說法;反之如中國移動,則直接是用移動融合套餐免費送寬頻之類。說法不同,最終的執行效果相同,總之就是想用整個套餐服務牢牢吸引住使用者不轉網。

但是,在具體的執行過程中,隨著5G時代的來臨,運營商的服務要求開始與使用者有了爭辯之處。據《經濟觀察報》以《每天新增23萬:他們是如何“被5G”的》文章,報道稱有使用者投訴北京聯通因辦理“新智慧沃家全家福5G版”套餐,使用了裡面的寬頻服務而未啟用套餐中的5G卡,被中國聯通停掉了寬頻服務,理由是隻有使用者啟用該5G卡才能恢復其寬頻業務。

也就是說,現在的運營商融合套餐的使用是有條件的,該啟用的必須啟用、該使用的必須使用,並不是說自己掏錢辦理融合套餐,想怎麼用就怎麼用,想用什麼不想用什麼全憑個人選擇。從此案例可以看出,在運營商的新融合套餐規定中,可能都存在類似中國聯通的這個沃家全家福5G套餐中“套餐內主5G號碼25天不啟用,融合套餐須解除,套餐內寬頻資費變更為對應速率的標準單寬頻包月資費”特別約定。筆者相信,絕大部分的人在辦理電信業務時不會認真看雙方權責協議要求。

當然,從使用者角度來說,什麼實惠辦什麼套餐自是可以理解,在單寬頻越來越貴,完全與融合套餐不成正比例的情況下,即便個人只有寬頻需求而沒有手機卡需求,為全家辦理了融合套餐,此前或許對手機卡啟用不啟用問題大不,但現在隨著運營商的新協議中的明確要求,用不用就成很大問題。

運營商之所以有這種要求,以筆者個人的分析,一是為了加強競爭吸引力,在“零和市場”的競爭中以套餐優惠條件從對方手中蠶食相應使用者;二是基於5G的推進需求,利用不對等協議讓使用者升級至5G,也是發展新使用者的一種方式;三是運營商內部的部分KPI考核指標的要求。總之不管怎麼說,現在辦理融合套餐,還得提前明確使用條件才行。

那以各位之見,像中國聯通的這種不用5G卡就停5G套餐的做法,是否能夠理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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