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2日,工業和資訊化部組織制定的《電動汽車安全要求》、《電動客車安全要求》和《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三項強制性國家標準(下稱“三項強標”)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准釋出,將於2021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這三項強標,是我國首次出臺電動汽車安全國家強制性標準,為新能源車的健康發展邁出了堅實一步。
三項強標覆蓋了電動汽車和電動客車的部件、系統以及整車多層次安全要求,主要內容與聯合國電動汽車安全全球技術法規全面接軌,部分檢測指標比國際法規更加嚴格。
據統計,2019年我國新能源汽車銷售量近120萬輛,全國新能源汽車保有量接近400萬輛,隨著電動汽車規模的不斷增長,電動汽車發生安全事故的數量也越來越多。4月28日,深圳塘尾某新能源汽車充電站發生車輛起火,現場相鄰停放的5輛車受到不同程度損壞;5月8日,一輛正在充電的純電動MPV起火;5月18日,廣州一輛營運純電動車在停車場停放時起火。
2020年電動汽車百人會發布的《電動汽車安全報告》資料提出,我國汽車每年的燃燒事故率達到萬分之3.16,新能源車的燃燒事故率為萬分之0.98。其中,充電過程、充滿電後靜置狀態是起火事故的主要構成部分。清華大學電池安全實驗室《2019年動力電池安全性研究報告》顯示,在2019年的案例中,電動汽車靜置與充電起火事故合計佔比58%,綜合來看遠高於行駛中起火事故佔比26%。
中國工程院院士、北京理工大學教授孫逢春向記者表示,新能源汽車安全事故大多發生在高剩餘電量狀態,採用三元鋰電池的車型事故率最高。在新能源車起火燃燒事故中,電池電量剩餘85%以上的事故佔比達到57%,剩餘電量100%的佔比為14%;充電狀態與非充電狀態各佔50%。
從電動汽車起火事故案例中不難發現,這些故障不僅關係到從車輛本身的安全問題,還與充電樁安全設計等一系列相關問題有關。
國家能源局電力安全監管司司長童光毅指出,電動汽車安全事故是一個系統工程,主要表現在由撞擊、電路短路、過充等原因電池自燃引發車輛走火。目前,電池的熱失控機理研究和有效防控手段還需要進一步加強,需要企業行業組織政府緊密合作共同面對。電動汽車生產企業電池生產企業應當擔負起電池安全整車安全的主體責任,充電設施生產企業運營企業應當擔負起充電設施安全的主體責任。
在三項強標出臺前,我國電動汽車一直處於缺乏強制性國家安全標準的狀態。而針對新能源車暴露出的安全隱患問題,國家相關部門已多次發文,督促企業完善安全制度。
對於充電設施,早在2015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指導意見(73號)明確:各地要建立充電基礎設施安全管理體系,完善有關制度和標準,加大對使用者私拉電線、違規用電、不規範建設施工等行為的查處力度。依法依規對充電基礎設施設定場所實施消防設計稽核、消防驗收以及備案抽查,並加強消防監督檢查。行業主管部門要督促充電基礎設施運營使用的單位或個人,加強對充電基礎設施及其設定場所的日常消防安全檢查及管理,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2018年9月,工信部發布檔案,要求企業建立相關監控機制,完善突發事件處理預案,並啟動車輛安全預警及重大安全事故相關調查機制。2019年10月,由工信部、國家能源局指導,中國汽車工業協會、中國汽車動力電池產業創新聯盟和中國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促進聯盟編制的《電動汽車安全指南(2019版)》釋出,為電動汽車安全給予了技術參考意見。
從2016年9月相關標準立項,到2018年起草標準,再到2019年2月徵求社會意見,電動汽車的這三項強標經過了細緻的編制過程。業內人士普遍認為,隨著三項強標的出臺,電動汽車安全將從國家推薦性標準,上升至國家強制性安全標準,為電動汽車的安全樹立了明確的安全“底線”。電動汽車安全系列標準的釋出實施,無疑將進一步推動技術進步,提升行業整體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