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易起花名,阿里賺吆喝

編輯導讀:前段時間,網易釋出通知,公司內部去掉“哥,姐,總”等稱呼,倡導用暱稱代替。一時之間,引起了廣泛討論。本文作者圍繞這個現象進行分析,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思考,與你分享。

網易起花名,阿里賺吆喝

有了阿里的率先試水和持續影響,花名似乎是每一家網際網路公司員工的標配。自上而下,無不如此。

有些時候,如果你是一家網際網路公司,而你的員工卻沒有花名,似乎就無法表明你是血脈純正的網際網路公司,被看成是異類。

這一點在經歷了移動網際網路時代之後,表現得更加突出。

為了引起網際網路巨頭和投資機構的注意,很多的網際網路創業公司將起花名看成是每一個員工入職之前必然要做的功課。

入職網際網路公司,從起花名開始。

於是,花名與網際網路便開始深度聯絡在了一起,並且一度成為網際網路企業的另外一個代名詞。起花名,儼然已經成為一種文化。

其實,網際網路公司並不是一開始就與花名有必然聯絡的。

早期的網際網路公司多半以英文名字為暱稱,因為早期中國的網際網路創業者們多半是“師從”矽谷網際網路精英們的,他們多半以英文名來定義自己。

直到阿里開始以金庸小說中的人物來讓員工起花名之後,花名才得以與網際網路公司深度繫結在一起,並且隨著阿里的不斷髮展壯大,而影響愈加深遠。

從阿里起花名的名字來源於金庸武俠來看,其實,花名本身有著濃厚的中國傳統文化的色彩的,抑或是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中華文化的一種展現方式。

因此,我更加願意將花名看成是網際網路科技公司本土化的重要標誌,正是有了花名之後,中華傳統文化與網際網路文化才算是完成了一次深度融合。

站在文化的角度來看待花名,遠比將花名定義成為某一家公司的專利更加開放和全面。

眾所周知的是,阿里員工的花名是以金庸武俠小說當中的人物為來源的,當金庸武俠小說人物當中的人名用完了之後,阿里員工的花名才開始拓展到歷史人物、動漫人物和遊戲人物等領域裡。因此,網際網路公司起花名同樣是在不斷演進和發展的。

如果非要找出較為正宗的花名的話,或許只有那些真正衍生於金庸武俠裡的花名才是最正宗的。後來的花名,代表的是網際網路文化與人們的生產和生活開始產生愈加緊密的聯絡。

透過花名,武俠世界與網際網路世界找到了一個交匯點:

  • 在金庸的武俠世界裡,風清揚、逍遙子們在江湖裡快意恩仇;
  • 在網際網路的世界裡,風清揚、逍遙子們則在網際網路的世界裡揮斥方遒。

有俠客的地方就有江湖。

正是因為如此,很多人便開始將網際網路和江湖聯絡在了一起,在他們眼中,所謂的網際網路其實就是一個江湖,網際網路公司的員工們則是這個江湖裡的俠客。

儘管這種比喻有一定的合理之處,但如果僅僅只是將它定義成為一種簡單的橋接,而忽略了文化層面的定位,其實是略顯蒼白的。

相對於這種定義,我更加願意將網際網路公司的花名看成是一種網際網路式的文化,並且是中國式的網際網路文化。

這種文化消弭了等級的界限,讓網際網路公司的員工們在一種更加輕鬆、開放的氛圍裡工作,這是網際網路精神的中國式的表達。

所以,網際網路公司起花名並不是為了彰顯自身的網際網路“血統”,而是旨在相員工們傳遞一種文化,對公司內部的員工完成一種公司內部文化的重塑,增加員工的認同感和歸屬感。

如果僅僅只是為了花名而花名,忽略了對於網際網路精神的深度理解,所謂的花名或許僅僅只是一種形式主義而已。要麼是諂媚,要麼是標榜,除此之外,再無意義。

在看待起花名這件事情上,我們需要站在文化的角度來看待,而不僅僅只是將起花名僅僅只是停留在起花名本身,甚至將起花名定義成為某一家公司的專利,其他公司一旦起花名,便自然而然地將其與某家公司聯絡在一起。

比如,網易此次要求公司員工起花名其實就是旨在打破公司業已形成的等級制度,重啟公司內部活力,透過起花名的方式來重塑自身的公司文化。所以,很多人將網易此次起花名定義成為效仿阿里,我是非常不贊同的。

我更加願意將網易公司要求員工起花名看成是一種對於自我的重新定位和重塑;

我更加願意將網易公司要求員工起花名看成是丁磊新一輪公司治理的開始。

因此,網易公司起花名僅僅只是和網易公司本身有關,與其他外部的網際網路公司並沒有必然的聯絡。

讓我們再回到事情本身。因為無論是從網易起花名的具體要求,開始網易要求起花名的初衷來看,似乎都與阿里並沒有太多的聯絡,僅僅只是丁磊想要重塑網易公司本身的文化現狀而進行的一次調整而已。

當我們把網易起花名與阿里聯絡在一起的時候,恰恰是犯了魯迅先生在《而已集》裡所描繪的中國人想象力強的壞毛病。

儘管阿里與起花名本身有著很多的聯絡,並且從某種程度上來講,阿里開啟了網際網路公司起花名的先河。但是,在起花名的背後是一種網際網路文化的延伸。

過度地將花名與阿里聯絡在一起,甚至將花名看成是阿里的專屬恰恰是犯了一葉障目,以偏概全的毛病。同那些為了博取資本關注而進行的所謂的概念創新,並沒有任何本質上的區別。

透過網易起花名這個事情,我們需要看到更加深層次的現象和問題。

在我看來,經過了PC時代和移動網際網路時代的洗禮之後,中國網際網路行業的發展已經進入到了一個全民觸網的新時代,在這個時候,網際網路早已不再是某一家公司的專利,而是每一個人都可以參與其中的存在。

如果我們把花名抑或是起花名與某一家公司聯絡在一起,要麼是犯了諂媚的錯誤,要麼是缺少對於當下網際網路行業發展的全面認知。

網易起花名僅僅只是網易自己的事,因為花名並不是網際網路公司的專利,更不是阿里的專利。

一切將網易起花名與阿里深度繫結的行為都是一場赤裸裸的精神綁架。

到最後,丁磊的良苦用心,變成了網易起花名,阿里賺吆喝。

#專欄作家#

孟永輝,微信公眾號:menglaoshi007,人人都是產品經理專欄作家。資深撰稿人,特約評論員,行業研究專家。長期專注行業研究,累計發表財經科技文章超400萬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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