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直播帶貨已經成為形勢所趨,不少商家出現刷單帶貨情況,出現虛假營銷的情況。《規範》指出,網路直播營銷主體不得利用刷單、炒信等流量造假方式虛構或篡改交易資料和使用者評價。
據媒體報道,某商家花費25萬元尋得一個直播坑位,直播時,線上人數不少,但最終以賣出50單慘淡收場,第二天還出現了部分退款。
中消協也指出,在今年電商購物節中,直播帶貨行業存在產品質量貨不對板,平臺主播向網民兜售“三無”產品、假冒偽劣商品等;直播刷粉絲資料、銷售量刷單造假“殺雛”等情況。
《規範》指出,商家應當依法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積極履行自身作出的承諾,依法提供退換貨保障等售後服務。主播在直播活動中做出的承諾,應符合其與商家的約定,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北京消協近日釋出的調查報告顯示,49.12%的受訪者認為平臺、
主播和商家都應為直播帶貨行為負責,各自承擔相應責任。但現實很多消費者因為投訴難,也很難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就對此事不追究。中國商業聯合會媒購委副會長韓良晨說,隨著標準的執行,未來直播帶貨將有規可循,有據可依。
主播行業是現在非常熱門的職業,希望能整改,保證行業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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