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德斯轉會米內羅失敗原因曝光,與魯能合同中存違規條款

格德斯轉會米內羅失敗原因曝光,與魯能合同中存違規條款

虎撲8月21日訊 在上半年國內疫情形勢嚴峻的時候,回到巴西的山東魯能外援格德斯此前非常接近轉會巴甲米內羅競技,但是交易卻因為合同中的違規條款告吹。

原來,當年魯能從帕爾梅拉斯引進格德斯的轉會費只有400萬歐元,這筆數額遠低於媒體報道的700萬-900萬歐元。帕爾梅拉斯當時要求魯能在格德斯的合同中加入一項條款:魯能不可以將格德斯賣到其他巴西球隊,一旦魯能出售格德斯給非帕爾梅拉斯的巴西球隊,魯能就要支付給帕爾梅拉斯300萬歐元的違約金。

正是這一條款,嚴重影響魯能和米內羅競技的談判,最終導致格德斯只能回到中國備戰中超聯賽。

不過國際足聯並不認可這一條款,他們認為格德斯合同中的附加條款違反了國際足聯球員轉會規定的第18條,限制了非本隊球員未來轉會的自主權。國際足聯據此對帕爾梅拉斯開出罰單,罰款2萬瑞士法郎。

帕爾梅拉斯俱樂部官方表示不認可國際足聯的罰單,將對此提出上訴。

(編輯:玄泉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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