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開出了罰單,總金額達到了542萬元。主要原因就是CBA與戰略合作伙伴之間的特別規定,簡單的說就是球員或教練,在不被允許的情況下,不能穿著或佩戴和李寧品牌有競爭關係的品牌產品。
CBA要維護戰略合作伙伴的品牌權益,這是正常的商業行為。從對錯來看,錯的肯定是違規球員,因為球員違反了李寧公司和CBA的合同。
李寧很有錢,當初安踏贊助CBA,04年初次合作,營業額6.7億,等到11年的時候達到了89億。所以李寧也看到了這塊商業價值,12年的時候5年20億贊助了CBA,之後17年雙方續約,金額變成了10億,加起來李寧贊助了30億了。
李寧這麼有錢,為何國家隊的贊助權沒有拿過來呢?要知道現在國家隊的贊助商是耐克。其實國家隊和耐克合作更多的不是因為錢的因素,而是看中耐克的人脈。耐克從1996年亞特蘭大奧運會就和中國男籃合作,迄今為止已經24年。耐克的策略是贊助國家隊為主,因此他們贊助的國家隊遍及全球。
耐克在籃球領域的絕對霸主地位,他擁有的籃球資源不是國產品牌可以比擬的。比如他能幫助中國籃協做各種青訓,安排各級別國家隊去美國和其他國家集訓比賽,耐克也是NBA的主要贊助商,也是經常會讓一些NBA球星來到中國進行交流,中國球迷的熱情是很高漲的。
耐克身為國外的知名品牌,其影響力和號召力是比李寧大的多得多的,而且某些技術方面也做的比李寧要完善許多。不過李寧、安踏等品牌這些年也開始深耕籃球領域,但就目前而言還和耐克、阿迪等品牌差距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