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足球競賽的本質難道是為了讓人受辱嗎?(歡迎關注由哥說足球)
撰文|由哥&編輯|雯雯
“不要習慣了黑暗,就為黑暗辯護。”
這是人民體育今天發的一條微博,可惜刪掉了,從配圖來看,球迷都知道說的是魯能俱樂部與裁判之間的事情。
連續三場比賽,均遭遇裁判不公正判罰,魯能俱樂部所面臨的處境不只是國內足球,在國際足壇也是少見的。
先回顧一下三場比賽,魯能和裁判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麼!
10月17日,魯能國安第一回合,沈寅豪判罰爭議點球,隨後沈寅豪又出現對魯能多次針對性判罰,引爆了魯能球迷的怒火。賽後,魯能上訴,魯能球迷群情激奮,隨後沈寅豪論文抄襲被曝,沈寅豪被調回上海接受調查。
10月22日,魯能國安第二回合,格德斯搶斷李可,隨後格德斯助攻段劉愚得分,魯能2比1領先國安,在主裁判、助理裁判、國安球員李可都沒有示意犯規的情況下,影片助理裁判馬寧認定魯能的進球有犯規嫌疑,韓國裁判金希坤最終更改判罰,取消了魯能的進球,隨後國安進球,2比1變成1比2,魯能無緣四強。
10月26日,中超第17輪,魯能華夏幸福第一回合,首先是華夏幸福球員禁區手球被裁判無視,接著費萊尼絕殺進球,被艾堃以推人在先為由判罰無效。如果說前兩次判罰,還有那麼一點點依據,那麼艾堃的這一次判罰,完全是違背裁判的底線,是十足的錯誤判罰,但是一切都沒有辦法改變,最終魯能只接受2比2的結局。
十天時間,魯能俱樂部與裁判之間發生三次較量,最終以魯能的被KO告終。如果說魯能只是遭遇到一場不公正待遇,還可以說是裁判個人的判罰尺度問題,但是三場比賽,皆被針對,那麼就不是某一個裁判的問題,而是中超裁判群體,乃至足協有問題了。
以往發生裁判爭議判罰較多的比賽,多是一些關鍵性的場地,而像魯能和華夏幸福的比賽,本來也無關痛癢,可是即使在這樣的比賽中,裁判也不放過魯能,可見這是要“趕盡殺絕”,給魯能立下馬威!
讓人意外的是,面對裁判如此作為,魯能俱樂部在第一第二場,官方倒還有些反應,到第三場卻徹底失聲了,不再發聲,好像習慣了被欺辱,這到底是為什麼?魯能俱樂部為什麼這麼慫?
我們先看看,在過往如果一傢俱樂部被裁判欺負後,俱樂部官方尤其是老闆會有怎樣的反應?
王健林在釋出會宣傳直接退出足壇!
1998年足協盃半決賽上,大連萬達對陣遼寧天潤,在比賽期間,大連萬達的球員被對方球員惡意衝撞,但裁判卻視而不見,最後萬達好不容易進了一粒球,卻被裁判吹罰越位,最後直接輸掉了比賽。對於這個結果,王健林非常生氣,和主帥徐寶根直接找裁判索要說法,但得到的回覆卻是“無所謂,你不敢有的是人幹。
對於這樣的回覆,本就異常生氣的王健林,變得更為生氣了。一怒之下,王健林直接在釋出會上表示萬達集團在98賽季結束後,永遠退出足壇,以示對中國足球黑暗的抗議。直到近些年才又開始投資足球。
武漢光谷退出中超聯賽
2008年,武漢光谷在和北京國安的中超比賽中,李瑋鋒在終場結束前惡意踩踏北京國安球員路姜,兩天之後中國足協做出了對李瑋鋒和路姜雙雙停賽八場的處罰決定,對此武漢光谷表達了強烈的不滿,揚言如果中國足協不收回處罰決定,就退出中超。結果中國足協並沒有因此作出妥協,武漢光谷則最終退出了中超聯賽。
可是為什麼面對裁判接二連三無底線判罰,魯能俱樂部這麼沉得住氣?由哥認為主要有這麼三方面原因。
首先,魯能是國企,不是某一個人的企業,魯能俱樂部話的錢不是某個私人老闆的錢,投資了錢有多少回報,對於俱樂部官員來說,並會像私人老闆那樣去算賬,反正都是公家的錢,何必計較太多。
第二,正因為是國企,是單位,所以遇到事情,領導想到的是大局,不能衝動,屁股決定腦袋,即使再怎麼判罰,魯能還是在中超踢球嘛,對於俱樂部官員來說,該坐的位置還是有的,如果一時衝動、被處罰撤職,那就損失大了。
第三,魯能投資足球,搞青訓到底是為啥?並沒有想明白。既然是公家的錢,選擇投資足球,搞青訓本來是為了推動中國足球發展,可是最終發現,事與願違,收穫的只有恥辱,為什麼還要拿納稅人的錢去玩這種被羞辱的遊戲呢?倒不如,把這些錢省下來直接回饋給山東人民,不是更有意義嗎?
當然,裁判之所以敢這麼做,正是直到魯能的軟肋在哪裡,想想看,如果是恆大或者其他私人老闆的俱樂部,遭到這樣的判罰,足協面對的會是什麼?
現代體育運動最強調公平競爭,足球比賽同樣如此,不只是為了展示速度和肌肉,更重要的是展示出人類追求的價值觀,可是當裁判集體無底線針對魯能時,這種足球比賽,還有意義?這種比賽,不比也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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