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打架被判刑!38歲前國腳首度發聲:我損害了足球的公眾形象

酒後打架被判刑!38歲前國腳首度發聲:我損害了足球的公眾形象

酒後打架被判刑!38歲前國腳首度發聲:我損害了足球的公眾形象

判決書是在今天被中國裁判文書網曝光的,王萬鵬和孟國強因犯尋釁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劉軼冰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

酒後打架被判刑!38歲前國腳首度發聲:我損害了足球的公眾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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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晚上19點,王萬鵬和孟國強兩位當事人同時發聲,向大家公開道歉。

王萬鵬直言深感慚愧和悔過,自己沒有向社會起到很好的榜樣作用,讓教練員這一職責蒙羞,同時也損害了足球的公眾形象。

38歲的王萬鵬曾經是大連一方的隊長,他曾經在亞泰效力時期因向國安球迷豎中指被禁賽。王萬鵬也是一位前國腳球員,曾經得到前國足主帥福拉多的徵召,在2009年對陣阿聯酋的友誼賽中替補出場過16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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