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中開始京魯之戰首回合,爭議之中結束京魯之戰次回合,每次都是先進球,每次都是遇到爭議判罰。兩回合3-4,魯能出局,爭議判罰明顯影響了山東魯能球員心態,多說一句,郝偉執教的兩場比賽輸球的這場表現真的挺好的。
比賽結束,格德斯憤怒到了極點,他不顧一切衝向裁判金希坤一通指著鼻子罵,雖然語言不通,但是是個人都能感覺到格德斯的憤怒,這比當年踢上港那次爭議越位還讓他生氣,因為這直接關係到了晉級還是出局。
在第一時間金希坤和近在咫尺的邊裁都沒有吹罰格德斯犯規,所以進球第一時間被吹罰有效。
然而隨後VAR裁判組介入,馬寧是負責人,按照規定如果有重大爭議和或者明年錯漏判罰VAR是可以介入的,關係到進球的過程也可以介入。所以這次介入的核心就是格德斯是真的犯規了麼?
透過截圖我們可以看到,格德斯在拼搶一瞬間距離邊裁大概3米距離,邊裁的觀察角度是非常好的,裁判沒有任何犯規示意。
直播時候中可以看到VAR給主裁判和球迷播放的影象都無法確認是否存在犯規,角度並不好。
更加不可思議的是在金希坤取消判罰後直播鏡頭突然給了一個距離更近的側面視角鏡頭,這個鏡頭可以看到格德斯是先一步踢走皮球,而且也能看到格德斯觸碰皮球后的軌跡變化。然而最好的視角卻被忽略了,金希坤沒有看到,馬寧是否看到了呢?我們不知道!
相比3米外觀看的邊裁,VAR裁判的觀看角度依賴於攝像機機位,很多時候機位會製造假象,比如影視劇拍攝借位拍攝的吻戲等,就是透過角度製造視覺偏差。同時VAR工作間的錄影螢幕以及球場旁留給主裁判觀看的錄影螢幕尺寸都比較小,另外還有清晰度等問題,這顯然不能和就站在3米外的邊裁的觀看條件想比。
在金希坤取消進球后魯能替補席球員想問邊裁要個說法卻被忽視,金敬道賽後第一時間找的也是邊裁。然而邊裁沒有表示,他也沒有最終的決斷權。
在最早出現VAR時候黃健翔老師就非常牴觸,他曾說過VAR只是一個工具,VAR甚至給了一些惡意判罰合法化提供了依據。
客觀來說足球是一項對抗性運動,任何接觸透過VAR找到發力的瞬間,說的誇張一點,主罰角球時候禁區內互相拉扯大量存在,如果直接透過VAR來看你甚至可能會一次找到好個“犯規”的球員。
怎麼說呢,巴坎布可以撞翻卡達爾不吹說足球需要對抗,你也同樣有理由說格德斯的對抗是合理的,況且那個被忽略的影片角度可以說明格德斯其實真的太冤枉了,不然他也不會賽後還要跟金希坤糾纏不休。而馬寧用一個存在視覺差的錄影就否定了3米外邊裁的判斷。VAR終究只是一個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