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流行“小球”,似乎是從庫里加入NBA開始。庫裡身高不足兩米,球風偏向細膩技術,總是能在外線命中三分。但是其實NBA的歷史上一直都不缺小個子投手,只是因為淹沒在“大球”時代的各種巔峰球員中,無法綻放光芒。
在95-00時代,有這樣一個超級巨星,他身高僅有1.83米,新秀期以狀元身份入選76人,隨後一段時間裡都為球隊效犬馬之勞,他就是艾弗森。
小個子球員有兩大劣勢,一是身高不夠,容易在內線被蓋帽或是搶斷,防守也缺乏優勢;二是體重和其他高個子球員相比在防守對抗時會比較吃力。艾弗森1.83的身高體重僅有74.9公斤,對比同身高的保羅還要差幾公斤,一對一防守非常不利。與現在的“小球”球風球員不同的是,艾弗森並不是專門守在外線只投三分,他的突破、彈跳力、爆發力和速度都是當時首屈一指的。他自創的變向運球成為了他獨特的招數,幾乎無人能防,加上他本身的天賦和後天不懈努力,僅靠運球控球能力便扭轉了身高劣勢,成為內線讓人聞風喪膽的後衛。
很多人會把他和歐文做比較,歐文的打法和艾弗森非常類似,也是透過運球過人,在內線混得風生水起。但是艾弗森的打法更加簡潔明瞭,不透過花式運球迷惑對方,不拖泥帶水地過人進攻。
現在人人稱道庫裡的急停跳投技術,時間可以壓縮在短短的零點幾秒內,這一招早期艾弗森也經常使用。透過較快的速度移動到三分線外,再找尋機會急停投籃,三分就這樣簡單到手。所以說,速度優勢才是艾弗森的利器,在外線可以急停跳投,在內線可以變速運球過人進攻,對比庫裡,艾弗森的能力則更加全面。
在那個年代,擁有超級巨星奧尼爾、鄧肯、科比、麥迪,甚至還有嶄露頭角的詹姆斯,艾弗森就憑藉著超強的身體素質和獨特的過人絕技,一共斬獲四屆得分王桂冠。天生的運動細胞和對球技的鑽研,是他成功的兩大原因。生涯場均時間41分鐘,僅次於得到單場100分的張伯倫,張伯倫在NBA的歷史上算得上是怪物一般的存在,而艾弗森更像是超級鬥士,在賽場上盡情燃燒自己的籃球之魂,為球隊和自己帶來無盡的輝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