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近幾年的中超“京魯大戰”已經有點CBA"京粵大戰"的意思,稱得上是聯賽的品牌之戰。無論是雙方的歷史底蘊、實力對比、俱樂部影響力、比賽懸念和觀賽體驗等方面,都堪稱中超的頂級看點!
用大白話說,“京魯交鋒”應該是中超一道靚麗的風景線,是名片式樣的比賽!
然而,本賽季這兩回合的京魯PK,我們記住了什麼?只記住了裁判!記住了爭議!
本文我們不妨回顧一下京魯大戰裁判爭議的背景、原因以及產生的影響。
第2回合裁判爭議的3大背景背景1:京魯兩回合比賽前,北京國安俱樂部召開了第1階段比賽的總結會,總結會的結論十分引人注目,國安俱樂部認為球隊的技戰術發揮十分出色,球隊之所以排名B組第2,完全是因為受到了裁判因素的影響!國安對裁判的抗議,顯然已經把京魯比賽的裁判置於聚光燈下了,那麼裁判就得認真、謹慎的吹比賽才行呀!
背景2:鑑於京魯比賽的關注度高,國安俱樂部又對第1階段比賽的裁判判罰十分不滿,足協也在考慮是否聘用外籍裁判執法兩回合比賽,但最終首回合比賽啟用的裁判是33歲的
。背景3:京魯首回合出現了巨大的裁判爭議,事情經過多輪發酵後,沈寅豪甚至被球迷舉報論文學術不端,多家媒體也是公開批評了沈寅豪的重大失誤,足協主席陳戌源不得不公開回應“確實存在問題”。
考慮到第2回合比賽前的3大背景,第2回合的裁判執法是無論如何也不能出重大爭議的!人總不能短短1周的時間,連續2次被同一條繩子絆倒呀!
足協的處置補救措施是,聘請韓國裁判來執法第2回合比賽!可VAR裁判用的卻是本土裁判馬寧,結果馬寧再次搶鏡,把自己送上了熱搜。
第2回合裁判爭議的4大原因原因1:由於第1回合的重大錯判,觀眾本能的對裁判的一舉一動十分關注!這種情況下,相當於沒有留給裁判犯任何失誤的空間了。而比賽場面進入到1:1平,距離比賽結束不到20分鐘的關鍵時刻,裁判的任何一次判罰都將直接影響比賽球隊的命運,不得不慎重啊!可VAR還是“反客為主”...
原因2:肉眼可及的範圍,觀眾、裁判、球員都沒有認為格德斯的動作有犯規,距離最近的邊裁沒舉旗,位置不錯的主裁沒判罰,觀眾看不出,就連北京國安的隊員也沒有抗議!即使賽後以普通速度回看比賽,也不覺得有什麼犯規。當然,你用VAR高畫質放慢動作,事情確實就值得商榷了!這樣問題就來了,VAR你能主動的介入比賽嗎?
原因3:如果格德斯的動作被判犯規,一定要在魯能進球之前吹罰!不能等到魯能球踢進了,再往回找補!這相當於是,VAR把裁判的執法失誤,讓魯能來買單!
原因4:比賽過於戲劇性!魯能進球被吹掉後僅4分鐘,國安就進球了!比賽過程過於巧合、過於戲劇,也就將裁判的判罰爭議放大了!
那麼,如果足協在第2回合的裁判安排上更穩妥一點呢,全部裁判都使用外籍裁判呢,是不是好一點呢?總比在如此關注度高的背景下,使用本身就極富爭議的本土裁判馬寧要穩妥呀。
裁判爭議的3大影響影響1:未來一段時間裡,原本就不高的中超本土裁判的公信力進一步下滑!要命的是,本賽季剩餘的比賽越來越關鍵,一邊關係爭冠,一邊影響保級,裁判的任何失誤都將直接左右一支球隊的命運呢!
影響2:裁判們的生存環境進一步惡劣,沈寅豪已經因為執法出現重大失誤,受輿論關注後被舉報論文學術不端!如今,中超的裁判們會不會人人自危?重大心理壓力下,怎麼能做好賽場執法工作?
影響3:京魯大戰的比賽品牌徹底毀了!未來人們提到京魯大戰時,首先想到的就是沈寅豪事件、是VAR事件,是裁判!不是張玉寧的進球,也不是國安魯能其實不錯的技戰術發揮。
魯能主帥郝偉賽後說,我們太難了!
其實,經過2回合的裁判爭議,足協的管理工作,變難了!中超要維護形象,變難了!就連裁判們,日後的工作也變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