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購買的股票婚後增值,能否作為共同財產分割?法官解答來了釋出於: 財經2021-10-31標籤: 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一夫妻共同財產一方股票一方婚前購買的股票婚後增值另一方可否請求分割增值部分?答:如果股票賬戶一直沒動過,則為一方的婚前財產,另一方無權請求分割增值部分;如果股票賬戶一方在婚後進行過操作與管理,則其增值應當作為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