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資金罪、職務侵佔罪如何認定?法院公佈典型案例
【大河報·大河財立方】(記者 段偉朵 通訊員 楊委峰 文圖)處分工程保證金是否構成挪用資金罪?出借公司資質造成損失,能否追究其刑事責任?2月15日,大河財立方記者從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於當日下
【大河報·大河財立方】(記者 段偉朵 通訊員 楊委峰 文圖)處分工程保證金是否構成挪用資金罪?出借公司資質造成損失,能否追究其刑事責任?2月15日,大河財立方記者從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於當日下
日前,裁判文書網披露懷遠農商銀行一支行副行長挪用資金的判決書。判決書顯示,被告人陸某,男,1974年出生,原任懷遠農商銀行白蓮坡支行副行長。懷遠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17年4月,被告人陸某在擔任安徽懷
上任僅9個月的中超控股董秘黃潤楷,突然遭到緊急罷免。2018年10月17日,中超控股召開臨時股大會,罷免董事長黃錦光、董秘黃潤楷、董事黃潤明在內的3名高管成員。同日緊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
來源:中國僑聯公司、企業(為了行文簡潔,以下統稱“公司”)經營過程中,股東和高管在如何使用公司財產問題上往往存在錯誤認識,一些人在錯誤觀念指導下實施了一些涉嫌乃至構成犯罪的行為。這不僅給這些股東和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