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朝的歷史上法官們為何都不樂意接辦通姦案?

南宋朝的歷史上法官們為何都不樂意接辦通姦案?

宋室南渡後,由於大量法律文書焚於戰亂或者遺失,“無從稽考,乃有司省已(記)之說,凡所與奪,盡出胥吏,其間未免以私意增損,舞文出入”。為了減少胥吏乘機舞弊作奸,朝廷分別於建炎四年、紹興三年、淳熙二年、淳熙九年、慶元二年五次大規模修訂健全法案,以《慶元條法事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