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考试,是古代大多数读书人出官人仕的唯一途径,而科举考试中的状元,更是万众仰慕的佼佼者。自隋朝创立科考以来,历代状元有姓名可考者,自唐高祖武德五年的孙伏伽起,到清光绪三十年的刘春霖终,共有592人。这592个状元中,亦各有千秋。现摘录其中十位,以飨读者。
中国历史上唯一可考的驸马状元——郑颢
自古以来,民间就经常把驸马与状元这两个词联系起来,好像中了状元就可以做驸马。实际上中国历代可考的驸马状元只有郑颢一位。郑颢是唐会昌三年的状元。本来他早有婚约在身,中状元后打算迎娶卢家的千金。可是这位年轻英俊的状元被皇上看中了,非要将自己心爱的女儿万寿公主许配给他,郑颢偏偏不爱公主,非娶与自己青梅竹马的卢家小姐。唐宣宗便让宰相白敏中说服他,白敏中费尽口舌,又多方威逼利诱,终于迫使他娶了万寿公主,婚后两人生活得并不幸福,后来郑颢多次弹劾白敏中,幸好唐宣宗自知理亏,替白敏中压下了弹劾的奏章。
脸皮最厚的状元——裴思谦
唐文宗时,宦官仇士良掌权,朝臣的生杀予夺,都掌握在他的手中。裴思谦当时只是一个秀才,但他巴结权贵的功夫十分了得,很快便与仇士良打得火热。这一年,裴思谦心血来潮,想当个进士,便向仇讨了个帖子,去找当年的主考官高锴。高锴为官清正,将他轰了出去。裴思谦气愤之际,声称明年非状元不要。第二年,裴思谦又拿着仇士良的帖子来找主考官高锴,对他说:“仇大人有信,荐裴思谦为状元。”
高锴早把裴思谦忘掉了,对他说:“状元已经有人了,状元以外的可以按仇大人的意思办。”裴思谦厚着脸皮说:“裴秀才非状元不放!”高锴知道这次再得罪仇士良不会有好果子吃,就说:“既然如此,我要见裴秀才。”裴说:“卑吏便是。”不得已,只好让他当了状元。自己去要功名,而且非要个状元,此君脸皮之厚,状元中无人可比。
最自信的状元——胡旦
宋太宗元年,有一书生到山东某县游览。知县大人得知该书生颇有文采,便设宴款待。知县的公子很蔑视那书生,问其有何特长,书生说工诗。公子便让他诵读一首,书生诵了一首,最后一句是:“挑尽寒灯梦不成。”公子一听,大笑说:“此乃一瞌睡汉。”书生十分气愤。这书生便是吕蒙正,第二年,吕蒙正一举夺魁。他写信给那公子:“瞌睡汉如今中了状元啦。”公子看了他的信,冷笑一声:“待我明年第二人及第,输你一筹。”第二年,新科状元正是这位公子——胡旦。综观科举史,有如此自信者,胡旦当属第一。
相扑扑出的状元——王嗣宗
宋太祖赵匡胤坐天下的第十六年,太祖亲临讲武殿举行殿试。考生王嗣宗、陈识最先完卷,一同上呈,且二人的试卷均为上乘之作。谁为第一太祖实在犯难。最后马上得天下的太祖让二人角力(即相扑),胜者为状元。王嗣宗便与陈识在大殿上扑斗起来,结果陈识倒地,王嗣宗夺得了当年的状元。
身份最高的状元——赵楷
宋徽宗的三儿子赵楷,偷偷地参加了重和元年的科举考试,由于他文采的确非凡,竟一路披靡,进入了殿试。在殿试中发挥更是出色,夺得了头名状元。发榜后,赵楷将实情告诉了徽宗。徽宗高兴之余,怕天下士子说闲话,就把当年的第二名(榜眼)王昂提为状元。据传清朝康熙帝也曾偷偷参加科举,并获得第三名(探花),但毕竟不是状元。所以赵楷便成了中国历史上身份最高的状元。
最悲惨的状元——陈安
明太祖朱元璋年间,福建闽县人陈安于洪武三十年高中榜首,成为大明第六个状元。巧的是,这次中进士的都是南方人。更巧的是,三位主考官也都是南方人。榜一公布,北方士子不服。纷纷上告主考官偏袒同乡,贬斥北方士子。朱元璋大怒,命张信、陈安等12人复查。这时又有人举报张信、陈安有意将北方考生水平不高的试卷交皇上审阅,这本来莫须有的事,可是朱元璋震怒,将陈安革除功名,车裂而死。陈安仅仅做了不足20天的状元,便死于非命,下场极为悲惨。
最受人推崇的状元——康海
明孝宗时,28岁的康海进京参加会试,他发誓要夺得第一名,可惜的是,第一名还是被鲁铎夺去了,他仅仅得了第四名,康海不服气,对众人说:“会试时让了鲁铎,殿试时决不再让他人!”殿试时,康海果然发挥出色,一举夺魁。其文章令主考官拍案叫绝。送皇上审阅时,孝宗也赞不绝口,声称:“我大明一百五十年来,无此佳作,此卷变今绝古!”遂朱批康海为状元。
当初会试时康海不服鲁铎的气,这次自然有人不服他的气,第二名孙清便是一个。他对众人说自己的文章比康海的强多了。待到他看到康海及第时的文章,叹服。跑到康海家里,对着他拜了半天,称自己甘愿为徒。皇上、首辅和同年的赞誉,使康海名扬天下,朝野景慕,争一睹其风采。能与康海家沾上点边的,都引以为自豪。康海的祖父曾在南京做过官,南京人便声称:“康状元乃南京风水所出。”康海的文章如此令人推崇,可惜的是,我们无法看到那篇变今绝古的奇文了。
富有传奇色彩的状元——史大成
史大成是清朝浙江所出的第一位状元,在他中状元之前,浙江民间便流传着一种说法,说浙江的状元在大清朝是“始于史,终于钟。”殿试时,他的试卷被主考官拟为第三,皇上御览时,十分推崇他的书法,说:“此人楷书工整,必定是个正人君子”于是钦定他为状元。巧合的是,浙江所出的最后一个状元叫钟骏声,惊人地验证了“始于史,终于钟”的说法。
能吃的状元——李蟠
李蟠是康熙年间丁丑科的状元。他身材高大,特别能吃,加之思路、写字都很慢。所以在殿试时揣了36个馒头。意思是,今天无论如何,赖也要赖在考场里把文章写完,怕到时挨饿,所以要带足干粮。
果然,天黑了,考生们都交了卷,李蟠才刚刚开了个头,监考官过来催他交卷。他急得满头大汗,声泪俱下地央求主考官;“学生毕生之业,在此一举。请千万不要催逼,容我慢慢写完。”监考官见他可怜,就发给他几支蜡烛。
这时他带的36个馒头早已吃完,又厚着脸皮要了几个馒头,挑灯夜战。一直写到深夜才交卷。康熙帝知道这件事后,不但不怪罪他,反而认为这是一位难得的苦学之士,竟破例让他当上了头名状元。与他同榜的探花做诗一首调戏李蟠:“望重彭城郡,名高进土科。仪容好绛勃,刀笔似萧何。木下还生子,虫边还出番。一般难学处,三十六饽饽”自此,“饽饽状元”李蟠传遍士林。
最侥幸的状元——毕沅
毕沅中状元前是军机处的一个小官,在那年的4月25日夜,他与同僚储重光、童凤三人在军机处值班。此三人都顺利通过了会试,准备参加于4月26日举行的殿试。储、童二人想回寓所准备明天的殿试,便对老实的毕沅说:“我俩书法好,有望夺魁。
你书法不行,就别做非分之想了,替我俩代劳吧。”清朝殿试的确有偏重书法的现象,而毕沅的书法又的确不行,就答应了。当夜,陕甘总督关于新疆屯田事宜的奏折转到军机处,毕沅详加研读。没想到第二天殿试考时务策,题目正是关于新疆屯田事宜的。毕沅胸有成竹,挥笔立就。开榜结果,毕沅高中状元。储重光中了榜眼,童凤则列二甲第六。当储、童二人得知那晚的事后,无不嗟叹。
古代痴情书生一夜风流过度竟精尽人亡
自古偷情都是悲多欢少,离多合少。偷情成功后,男子由于兴奋过度而亡的事情有不少,这叫牡丹花下死,乐极生悲,不过按照我们现在的说法就是“精尽人亡”了。
古代有记载精尽而亡的名人可不在少数,风流成性的汉成帝,他就是吃春药过多,精尽而亡;后世《金瓶梅》中的西门庆也是死于精尽而亡。
但上面所说的两人都是光明正大的与妻妾或者嫔妃纵欲而亡的,那么有没有因偷情而精尽人亡的呢?
精尽而亡的书生死而复生
南北朝刘义庆写过《世说新语》,他在《幽明录》中讲一个诡异的事件,叫《买粉儿》。
说有一户人家,家里十分富裕,有个独生儿子,平日娇生惯养。孩子长大了,常到街道游逛,看到有个卖粉的女子长相美丽,便喜欢上了她,因为无法向对方表达,便假装去买粉,天天去店里,买完粉就走。开头谁也不说什么,时间久了,女子十分怀疑起来。
有一天,他再来时,姑娘便问道:“先生买了这粉,要往什么地方用?”答道:“心里喜爱你,自己不敢说;但又总想见到你,所以借着买粉的机会天天来看你的好模样儿而已。”女子听了很不好意思,但心里很受感动,于是私下相许,说定明晚相会。
那天夜晚,男的睡在正屋,耐心等待姑娘的到来。姑娘果然到了,这公子哥欢喜过度,抓住对方的胳臂说: “多日的愿望如今终于实现了!”
由于两人玩得太疯狂,以至于激情过度,这公子哥居然死了过去。女的极为惶恐,不知所措,便跑了,天亮时回到了粉店。
吃早饭的时候,父母见儿子还没起来,感到奇怪,过去一看,已经死了。入敛的时候,在儿子的一只箱子里发现一百余包粉,每包的大小都一样,母亲便说:“一定是这些粉杀死了我儿子!”
于是到市场上逐个店铺地买粉,买到这个女儿家时,拿来一比照,与儿子的粉完全一样,于是抓着她问道:“你为什么杀了我儿子?”女儿听了,呜呜咽咽地哭起来,并把真实经过叙说了一遍。父母不相信她的话,便把此事告到了官府。
公堂对审时,女儿说:“他既然已经死了,我难道还舍不得一死吗?只求让我到尸首前而尽尽哀悼之情。”县令答应了她的请求。
女儿来到死者面前,抚摸着尸体放声恸哭道:“想不到竟有如此的不幸!如果死魂有灵,知道我不曾害你,我死了有什么遗憾呢!”男儿豁然苏醒过来,叙说了事情的原委。两人便结为恩爱夫妻,更可喜的是,这位公子“死而复生”之后,竟性能力大增,后来与卖粉女子孙满堂。
偷情而亡留下遗腹子
明代冯梦龙《情史》记载过一则故事,故事起初和《买粉儿》大致类似,说福建有一个姓林的读书人,已经20岁了,林书生所住的市镇有一个孙翁,专门经营扇子店。
孙翁的女儿很漂亮,曾经住在扇子店里,林书生十分喜欢,天天去买扇子,时间一长,卖扇女便奇怪了,问林书生,你买这些扇子做什么用呢。
林书生实话实说,是思念心切,欲借买扇子,一睹芳容啊。卖扇女一听,很受用,一看林书生是文质彬彬的帅哥,也动心了,就给林书生赠送了香囊、汗巾、簪子等女用物,香囊、汗巾、簪子可不是一般随便赠送之物,乃是女子对钟情男子暗许之意。还告诉林书生,某日相会。
林书生扳着手指头算日子,其内心焦灼可想而知了。到了日期,林书生如约而至,但很久都没有看见卖扇女的身影,本来林书生焦虑的等待,已经很虚弱了,再加上寒风刺骨,实在熬不住,可又不甘心。
一直等到半夜,卖扇女才来。林书生顾不上身体虚弱,勉强交欢,最终欢尽而亡。
卖扇女吓坏了,喊了半天也没有回应,卖扇女怕家人知道,就把林书生的尸体扶到墙下,自己赶紧跑回家了。
第二天,林书生的尸体被人发现,家人不知道死因,就埋葬了。可是,卖扇女却出事了,由于短时的风流,她怀孕了,后来生下来一个儿子。
儿子长到十多岁时候,被林书生的家人发现,这个孩子很像林书生,要知道,当时林书生的家人并不知道卖扇女的存在,卖扇女也不知道林书生是谁家的公子。
卖扇女的父亲便去寻访林书生家,打开了林书生的遗物,有很多扇子都是自己店里的,而且还有女儿的香囊、汗巾等物。于是两家相认,共同抚养这个偷情而生下来的孩子。
欣喜过度命丧鸳鸯枕
明朝的冯梦龙《情史》还有类似欢尽而亡的故事。
宋朝淳熙年间,有书生阮华,人们都叫他阮三郎,三郎风流倜傥,性情又很温和,多才多艺,擅长弹琴吹箫。
有一年中秋节,有精通音律的朋友前来欢聚,他唱起了歌,而阮华也用紫玉箫应和着他的节拍吹奏起来;那声音真是美妙极了,路人听了也都站着不肯离去。
陈太常之女玉兰也来观灯,忽然听到这美妙箫声,便叫侍女去看看究竟是谁在吹箫,回来说是阮三郎。玉兰便不禁低声吟诗道:
夜色沉沉月满庭,是谁吹彻绕云声。 呜呜只管翻新调,那顾愁人泪眼倾?
吟毕,她就回家去了。而此后的几个夜晚,阮华他们却一再去干着这种使他们兴高采烈的事儿。
其中一个晚上,朋友都还没到来。觉得干坐着也有些无聊的阮华,遂在星月之下吹起了玉箫自娱自乐。一曲还没吹完,他忽然发现一个小姑娘来到跟前说:“我家小姐早些时候就听到过您这箫声,很为陶醉;现在便想请您去相会,可以吗?”
阮说:“小姐深居大宅院里,又有门卫把守着,我怎么进得去?况且,万一有个什么,我又怎能说得清?”三郎就这样婉谢了她的好意。
侍女去了一会儿又拐了回来,她手里正拿着一块用金丝镶嵌着的玉指环,说:“恐怕先生怀疑,我现在就是奉小姐之命拿这给您作凭证的。”这样,心中委实高兴的阮遂跟随着她进去了。
一连进入宅院三道门后,阮见里头装饰非常华美,真是赏心悦目极了。正要跟玉兰把臂言欢,外面忽然有叫唤玉兰的声音,这刚出来的玉兰便只得惊慌地往小跑去了;而阮则惊慌失措地往外夺路而逃。
狼狈而归的阮再也睡不着了,遂起来填了一首《菩萨蛮》词:
玉箫一曲无心度,谁知引入桃源路。邂逅曲栏边,匆忙欲并肩。 一时风雨急,忽尔分双翼。回首洛川人,翻疑化作云。
此后,阮竟每天徘徊于陈家附近,但他却丝毫没有办法进去。这样一折腾,他就日渐消瘦了;而父母及朋友过来问候时,他也不说。
一天,好友张远过来探望,便叫其他人退出去。他俩便亲密无间地说起了别后的一些情况,但阮仍没有说出眼下的心事。蓦然间,张远瞥见阮手指上多了个玉环,心中顿时就明白了,并笑着问道:“莫非老兄您近来遇见佳人了?如果小弟能够帮忙,那就一定要尽力的。”
阮开始还支支吾吾着,但终于受不过张的盘问,遂感叹道:“哎,好事多磨呀!”接着,他便把前事跟张远说了。张远说他有办法,只要把这玉环交给他就可以了。
张远来到了附近的尼姑庵,拿出一锭白银给师太,说友人阮郎钟情于陈太常的女儿,而且彼此之间非常相爱,希望师太从中撮合,事成之后必定重谢。尼姑开始还面有难色,但经不起张远的一再恳求,就暂时收起了玉环,答应说“试试看”。
第二天凌晨,尼姑便到陈太常家拜访。见玉兰正跟着她母亲在花下摘玫瑰,就不由得笑了笑。母女俩回头一见尼姑,不觉大吃一惊,说,您老人家这么早来干吗?
尼姑说:“庵里新造了一尊观音大士的塑像,明天就要开光,请夫人和小姐去随喜,为莲花生色。”母亲说,小女孩还小,那就别去了。
而玉兰当时由于爱情受阻,心情很不好,见母亲如此说,虽然不快但也绝不敢说出来。而此时老尼则再三说小姐若去,正可受到观音大士的保佑,母亲便也同意了。
然后,母亲就请师太过去吃早点。师太见一时还没有机会跟小姐单独说话,遂对玉兰使了个颜色,推说自己上厕所;这样,玉兰便跟在了她的身后,师太乘机把玉环露出来给她看。看到这玉环,她就禁不住流泪了,并问师太这是从哪儿得来的。
师太假意说是有施主施舍的。玉兰一再询问此事的前因后果,并激动地流着眼泪。师太却故意说,莫非小姐跟这个有所关联?玉兰便把自己的遭遇跟师太一五一十说了。
师太说:“既然小姐如此关情,二位何不见上一面呢!”见她情真意切,老尼就说出了她自己这次来陈府的真实目的。陈小姐喜不自禁,当即写了四首诗给她捎去。然后,老尼便跟夫人道别了。
阮华得到这一绝好消息,他的病便豁然而愈了。第二天按约到庵里跟玉兰相见,并最终成就了好事。只是阮华当下却因狂喜过度而暴亡。
而此这次之后,陈玉兰就怀有身孕了,竟也不再另嫁。近十个月过去,她只是专心致志地给已死的阮华抚育他们俩的爱情结晶——纵欲而来的儿子。
四大风流:古代文人“泡妞”的黄金经典?
“风流”二字大概相当于如今所说的浪漫,令人十分向往,因而古代便有了风流倜傥、风流千古这些耀眼炫目的说法。可见古人对风流之事十分推重和赞赏。然而,古人把“韩寿偷香,相如窃玉,张敞画眉,沈约瘦腰”合称为古代“四大风流”,今天看来这“四大风流”却不怎么风光!
如果说“张敞画眉”有点闺房偷乐的意思,“沈约瘦腰”有点文人张狂的意思,那么“韩寿偷香,相如窃玉”就有些不堪了。因为被古人称之为的这两大风流如今被人合成了一句成语,那就是“偷香窃玉”。可见,这古代男人们自我标榜的“四大风流”并不是什么好事。那么,何谓古代“四大风流”?这古代“四大风流”究竟典出何处呢?
首先说说第一大风流“韩寿偷香”。
这韩寿乃西晋时期一名美男子。 据有关史料记载,韩寿,字德真,南阳堵阳人,晋书说他“美姿貌,善容止。”韩寿如花似玉的美貌,不知道令当时多少闺中少女、椒房少妇痴迷的而不能自拔。
韩寿不仅年轻貌美,而且擅长词曲。当时他的拿手曲目《偷香》就曾风行一时。这首词曲说的是他自己有一次到西晋权臣贾充府上拜会,不想被贾府的小女儿贾午看中。贾午春心荡漾了几天后,让奴婢叫他半夜翻墙入内幽会。二人云雨一番又缠绵一番之后,贾午还将从她父亲那儿偷来一种西域出产的奇香赠送给了这名美男子。
韩寿和贾午的这段爱情故事后来被明代陆采作过《怀香记》,许多文人将“韩寿偷香”作为典故使用。后来慢慢的“偷香”便成了男女暗中调情的意思。
其实,贾午并不是什么美女,她的姐姐贾南风是历史上有名的丑女,作为妹妹的贾午又能漂亮到哪里去?后来贾充得知女儿与韩寿偷情而又怀孕后,看到生米煮成熟饭,只好“遂以女妻寿。”不久,韩寿就平步青云了,从贾充手下的司空掾一直做到散骑常侍、河南尹。
唐朝著名诗人李商隐有诗曰“贾氏窥帘韩掾少,宓妃留枕魏王才”,前半句说的就是韩寿与贾午偷情的故事。而北宋一代名臣欧阳修的一首《望江南》则将韩寿“爱偷香”故事说得更为淋漓尽致。其词曰:“江南蝶,斜日一双双。身似何郎全傅粉,心如韩寿爱偷香。天赋与轻狂。微雨后,薄翅腻烟光。才伴游蜂来小院,又随飞絮过东墙。长是为花忙。”
其次说说第二大风流“相如窃玉”。
这里所说的“相如”就是司马相如。此人字长卿,四川南充蓬安人,西汉著名文学家。司马相如善鼓琴,其所用琴名为“绿绮”,就是传说中最优秀的琴之一。
司马相如少时好读书、击剑,被汉景帝封为“武骑常侍”,但这并非其初衷,故借病辞官,投奔临邛县令王吉。临邛县有一富豪卓王孙,其女卓文君容貌秀丽,风姿绰约,素爱音乐又善于击鼓弹琴,而且很有文才,但不幸丈夫先死,成望门新寡。
司马相如早巳听说卓王孙有—位才貌双全的女儿,他趁一次作客卓家的机会,借琴表达自己对卓文君的爱慕之情,他弹琴唱道,“凤兮凤兮归故乡,游遨四海求其凰,有一艳女在此堂,室迩人遐毒我肠,何由交接为鸳鸯。”这种在今天看来也是直率、大胆、热烈的措辞,自然使得在帘后倾听的卓文君怦然心动,并且在与司马相如会面之后一见倾心,双双约定私奔。当夜,卓文君收拾细软走出家门,与早已等在门外的司马相如会合,从而完成了两人生命中最辉煌的得终身大事。
卓文君也不愧是一个奇女子,与司马相如回成都之后,面对家徒四壁的境地,便落落大方地在临邛老家开酒肆,自己当垆卖酒,终于使得只要面子不认亲的父亲承认了他们的爱情。后人则根据他二人的爱情故事,谱得琴曲《凤求凰》流传至今。唐代著名诗人张祜则有《司马相如琴歌》一首,曰: “凤兮凤兮非无凰,山重水阔不可量。梧桐结阴在朝阳,濯羽弱水鸣高翔。”
这个故事虽然有些老套,情节也颇为简单,就是青年文人司马相如看上了年轻貌美多才多金的小寡妇卓文君,然后与之私奔,司马相如不得志,卓文君养之;司马相如成名后,欲抛弃糟糠之妻,终究没好意思下手。但是当初的卓文君毕竟是一块美玉,那么司马相如偷偷与之携手私奔,便无异于“窃玉”之举。因此后人便把私奔暗指 “窃玉”,于是,“相如窃玉”就成了千古流传的一句著名成语典故。
然后说说第三大风流“张敞画眉”。
张敞画眉源出《汉书·张敞传》:京兆尹张敞“常为妇画眉,长安中传张京兆画眉妩。有司以奏敞,上问之,对曰:‘臣闻闺房之内,夫妇之私,有过于画眉者’。上爱其能,弗备责也”。意思就是说,汉武帝时,出任京兆尹张敞是当时的才子。他和夫人感情很好,因为夫人幼时受伤,眉角有了缺点,所以他每天要替他的太太画眉后,才去上朝,于是有人把这事告诉汉武帝。一次,汉武帝在朝廷中当着很多大臣对张敞问起这件事。张敞就说是夫妻之间,在闺房之中,还有比画眉更过头的玩乐事情,你只要问我国家大事做好没有,我替夫人画不画眉,你管它干什么?
后来,人们遂用“张敞画眉”来形容多情丈夫和闺房之乐。用此典故的作品很多,反映于诗作中的,如唐初四杰之一骆宾王的“不能京兆画蛾眉。翻向成都骋驺
引”、南宋著名诗人范成大的“只烦将到妆台下,试比何如京兆画”和明朝著名戏剧家孔尚任的“天子多情爱沈郎,当年也是画眉张”等都是历史上难得一见的名句。
于是,“张敞画眉”的典故便引领了后来的时尚,形成了历史上的画眉之风。唐朝著名诗人王昌龄诗中写的“闺中少女不知愁,春日凝妆上翠楼”,说的是浓妆艳抹;另一位唐代著名诗人张祜诗中写的“却嫌胭脂污颜色,淡扫蛾眉朝至尊”,则说的明显是轻妆淡抹了。
还有唐代著名诗人白居易诗中写的“小头鞋履窄衣裳,青黛点眉眉细长”,唐宋八大家之一韩愈诗中写的“洗妆拭面着冠帔,白咽红颊长眉青”,真可谓芸芸诗句,不一而足。“张敞画眉”对于后世的影响,由此可见一斑。
最后说说第四大风流“沈约瘦腰”。
沈约,字休文,南朝吴兴武康人,也就是今天的浙江德清县西人,先后在宋、齐、梁三朝做官,旧史一般称他是梁朝人。沈约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历史上有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的说法,足见其家族社会地位的显赫。沈约从少年时代起就很用功读书,白天读的书,夜间一定要温习。
他母亲担心他的身体支持不了这样刻苦的学习,常常减少他的灯油,早早撤去供他取暖的火。青年时期的沈约,已经“博通群籍”,写得一手好文章,并且对史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从二十几岁的时候起,用了整整二十年时间,终于写成一部晋史。可惜,这部晋史没有能够流传下来。
沈约虽然文名大噪,但在政治上却没有突出建树。公元502年,萧衍逼迫齐和帝禅位,改国号为梁,萧衍即位,是为梁武帝。沈约在灭齐的行动中立下汗马功劳,被任命为尚书仆射,受到梁武帝的宠信。
沈约才情雄厚,却恃才旷放,在一次与梁武帝的诗文比赛中落败,沈约事后狡辩说故意让梁武帝,结果引得梁武帝异常震怒,本欲治其重罪,幸亏得沈约好友徐勉的上书劝谏,虽然使得沈约幸免牢狱之灾,但是从此他便难以在政治上施展才能。
更为不幸的是,他的另一好友张稷因为酒后失言得罪梁武帝被外放至死,梁武帝问沈约对自己处理张稷一事的看法,沈约很不以为然,遭到梁武帝的痛责。经过如此这般地再三惊吓,沈约终于病倒了,日益憔悴,腰围速减。公元513年,这位诗坛的一代宗师忧惧辞世。沈约死后被武帝谥为“隐”,世称沈隐侯。
“沈约瘦腰”,在文学上多用于文人品性,含义就是病容憔悴、抑郁多疾的带有怜悯性质的贬义词汇。南唐著名词人李煜词中有“沈腰潘鬓消磨”一句,指的便是沈约。后来,明代诗人夏完淳也有“酒杯千古思陶令,腰带三围恨沈郎”之诗句,这其中的瘦腰男子指的就是沈约。
古代文人迷恋小脚:有诗人用小脚妓女鞋当酒杯
当女人足之大小不仅取决于男人的好恶,甚至攸关文化兴衰和国家命运,缠足与放足就不再是一项个人权利。
在现代人看来,中国古代妇女缠足是个“历史之谜”,至今仍难理解。缠足,何时产生?何以流传千年?
主流观点把缠足看作一种病态或变态行为,认为缠足折射出的是一种“变态的文化现象,畸形的审美观念,畸形的心理”,甚至相当长时期里的古代社会也因此而被认为是一个“变态的社会”。
然而,让我迷惑不解的是:缠足成为一种通行的社会习俗有千余年历史,小脚在那个时代是一种美的体现,缠足是实现这种美的手段,都是不争的事实。在千余年的时间里,一个民族中的多数男子都喜欢小足,多数女子都缠足,是否可以简单地说他们是病态呢?很显然,一个民族集体“患病”千年,是说不通的。
收益与风险的博弈
司马迁的《史记》称:“临淄女子,弹弦,呫缠”。其中呫缠可能指缠足,或许仅限于少数风月场所中的女性所特有。唐朝白居易的诗中有一句“小头鞋履窄衣裳”,可能描写的是缠足女性。杜牧诗中“细尺裁量约四分,纤纤玉笋裹轻云”,则刻画妇女用布带缠足的情况。但是,五代以前,缠足并不流行。湖南马王堆古墓出土的汉代妇女是天足,五代时,韩熙载《夜宴图》中的侍女也都是天足。
缠足得以流行,南唐皇帝李煜的“推广”功不可没。《道山新闻》记载说:“后主宫嫔窒息娘,纤细善舞。后主作金莲高六尺,饰以宝物细带缨络,莲中作品色瑞莲,以帛绕脚,令纤小屈作新月状。素袜舞云中,回旋有凌云之态。”
上有所好,下必仿之。通过缠足,姑娘的体态更加轻盈,如弱柳扶风,备受皇帝赞赏与宠幸。为了争宠,后妃们竞相模仿,缠足便在皇宫内流行起来。
只要许多人卷入其中,那么,从众的情形就将是强烈的。一旦模仿作为一种策略被采纳,那么,它就可能转变为一种日常的惯例或者习俗。由此,皇宫内流行的缠足,被贵族士大夫阶层的家眷所模仿,进而蔓延到普通阶层。
从文字记载和地下发掘物来看,在北宋已有相当一部分妇女缠足,到了南宋得到普及。《辍耕录》云:“元丰(宋神宗年号)以前犹少裹足,宋末遂以大足为耻。”另外,从福州黄升墓中出土六双女鞋,其中一双穿在死者的脚上,五双为随葬品。平均长度为13.3至14厘米,宽度为4.4至5厘米,死者脚上还裹着210厘米的裹脚布。这已经是较为标准的缠足,与明清两代的缠足已十分接近了。
缠足在古代受到普遍欢迎,并非现代一些人所说的“陋习”、“丑恶”。连苏轼、辛弃疾这样杰出的男士都有歌咏和欣赏缠足的篇章。苏轼的《菩萨蛮咏足词》是专门为咏缠足而作:“涂香莫惜连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需从掌上看。”
许许多多男人对缠足入了迷,沉醉其间不能自拔。元末著名诗人杨维桢用纤足妓女的鞋子“载盏行酒,谓之‘金莲杯’”。清代诗人袁枚在《答人求妾书》中说:“今人每入花丛,不仰观云鬟,先俯察裙下。”
缠足恶俗,攸关国体
不过,现代女子均为天足,缠足现象已然绝迹。流传千余年的习俗,为何消亡?我认为,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于模仿和偏见引致的。清朝末年,体制僵化,政治腐败,在与海外殖民者的战争中,屡战屡败,割地赔款,民不聊生,起义不断,可谓内忧外患,到了民族存亡之秋。社会精英从夜郎自大到虚心寻找与国外差距。
在寻找差距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两种“偏差”:一是隐瞒信息。特别是一些官吏,为了逃避战败的责任和处罚,将与外敌战败的原因归为缠足,认为小脚是中国“野蛮”和“落后”的主要象征之一,是“国耻”。1896年,康有为在奏折中说:“最骇笑取辱者,莫如妇女裹足一事。臣窃深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