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6日起,济宁中山公用水务全面实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业务,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提高办事效率,真正做到“信息多跑路、用户少跑腿”,免去现场排队开票,带来开票新体验。
注:自2020年9月1日之后缴费账单,可以开具电子发票。
电子发票简介
电子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以电子方式存储的收付款凭证。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在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相同,电子发票可以作为合法的财务报销原始凭据。
电子发票优势
税务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明确,自2015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电子发票票样
办理流程
温馨提示
1、用户缴费后可选择开具电子发票或到各营业网点开具纸质发票,电子发票开具后,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2、办理前请核对确认开票信息、开票类型;
3、增值税专用发票暂时只能开具纸质发票,办理专票请到红星中路水务大厦营业厅办理;
4、电子发票短信、邮箱推送,以用户预留信息为准,客户如需变更信息,请持身份证件到我公司各营业网点办理。
(济宁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