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征求资源税征管意见 明确资源税优惠办理方式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征管若干问题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告明确了计算应税产品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扣减方法、纳税人享受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办理方式。纳税人享受资源税优惠政策,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纳税人对资源税优惠事项留存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同时,公告公布了新的《资源税纳税申报表》和《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并附了详细的填表说明。

版权声明:本文源自 网络, 于,由 楠木轩 整理发布,共 205 字。

转载请注明: 税务总局征求资源税征管意见 明确资源税优惠办理方式 - 楠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