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这个情况基本无解,王石团队的小股份比例注定了这一定是个隐患,同样华为的股份结构也决定了华为不可能上市,只要华为上市这就是巨大的隐患。
在中概股市场,创始团队一般都会发行优先股和普通股来区分投票权,特别是需要多轮融资,团队股份稀释到 30% 以内的,京东,阿里都是这类。所以使用 AB 股确保团队的投票权和实际控制权。但是也有隐患,当有投票权的股东过于分散,公司要么实际控制权丢失,要么发展不起来,有很多典型的例子。
华为要想上市,就必须做 MBO 回收控股权,给华为工会一个合理的安置措施,这对于根本不缺融资手段的华为来说简直就是脱裤子放屁毫无必要。
我一直希望 A 股能和美股学习,引入优先股和普通股制度,这是真正帮助那些靠很多轮 VC 投资成长起来的大公司实现健康治理结构的唯一途径。而目前 A 股的制度对于这类成长性公司,是无解的,几乎所有股权分散和过度稀释的公司,如果没有 AB 股确立团队的治理权利,那么,中国的股市和优质的高速成长性公司就不可能结缘。
在当前制度下,永远不要相信大股东只是财务投资,不会干涉团队这个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