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普高不得下达升学指标 不炒作升学率

封面新闻记者 粟裕

1月10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印发《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其中明确,不得给年级、班级、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挂钩,不公布、不宣传、不炒作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教育部:普高不得下达升学指标 不炒作升学率

▲ 资料图。图片来源:新华社

《指南》指出,树立正确激励导向,突出全面育人和教育教学实绩,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评价倾向,充分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完善校内教师激励体系,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注重精神荣誉激励、专业发展激励、岗位晋升激励、绩效工资激励、关心爱护激励。

落实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不存在违规招生行为和人籍分离现象;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规范特殊类型招生,主动公开招生办法和录取结果;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收的学生不得转入普通班级。

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试升学、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相关政策,加强对需要特别照顾学生的关爱帮扶和心理辅导。依法依规规范公办普通高中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管理,严格落实民办学校“六独立”规定要求。

《指南》明确,评价包括学生养成健康生活习惯,按时作息,保证充足睡眠;坚持参加体育运动,校内每天锻炼至少1小时,积极开展校外锻炼活动;掌握安全、卫生防疫等基本常识,具备避险和紧急情况应对能力;不过度使用手机,不沉迷网络游戏,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远离毒品。

此外,体质健康监测达标,掌握1~3项体育运动技能,有效控制近视、肥胖;保持乐观向上、阳光健康心态,合理表达、调控自我情绪;能够正确看待困难和挫折,具备应对学习压力、生活困难和寻求帮助的积极心理素质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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