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绩效工资分配向一线教师倾斜

新华社北京9月24日电 在教育部2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介绍,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提出,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向教育教学实绩突出的一线教师和班主任倾斜。

在扩大人事工作自主权方面,意见提出,扩大副校长聘任的参与权和选择权、扩大中层管理人员聘任自主权、扩大教师招聘的参与权、扩大职称评聘自主权、扩大绩效工资分配权。

意见明确,充分尊重和发挥学校在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学校依据核定的编制、岗位数量及岗位结构比例和教育教学需要,提出教师招聘需求和岗位条件,并全程参与面试、考察和拟聘人员确定。按照核定的岗位设置方案,中初级职称和岗位由具备条件的学校依据标准自主评聘,高级职称和岗位按照管理权限由学校推荐或聘用。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在考核的基础上自主分配,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功能。

意见提出,学校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学校发展实际需要,自主提出年度预算建议,自主执行批准的预算项目,对预算资金进行全过程绩效管理。意见还提出从多个方面加强对教师的激励,包括向教育教学实绩突出的一线教师和班主任倾斜。同时,加大优秀校长教师表彰宣传力度。

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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