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评论 | 校内禁设小卖部,也要做好供应链衔接

封面评论 | 校内禁设小卖部,也要做好供应链衔接

蒋璟璟

据央视,近日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印发《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对适应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需要,推动学校营养与健康工作,规范学校营养与健康相关管理行为作出要求。《指南》明确了适用范围,即适用于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营养与健康学校的建设,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建设营养与健康学校可参照执行。《指南》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内不得设置小卖部、超市。

“中小学校内不得设小卖部超市”,其实不是新政策,前几年就有相关政策出台。2020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国家卫健委、公安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规定,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此番,《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再提相关规定,这体现了政策的逻辑一致性与连贯性。

比较两份文件,我们还是能发现措辞的些许区别,此前的提法是“非寄宿制中小学不能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而最新的《指南》则要求“中小学内不得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这两者最大的区别,实则就是“范围的扩大”,也即适用范围从“非寄宿制学校”扩大为了“寄宿制学校”。之所以有此变化,或许还是源于实践层面的界定困难,相当多的学校实则是很难严格区分到底是寄宿制和非寄宿制的,这必然会让针对小卖部的管理存在模糊地带。

存疑的是,两份文件,在禁止中小学开设超市时,都加了“食品”这一限制性条件。那么,那些不售卖食品的、专卖日用品的超市,又该怎么算?如果完全取消校内超市,那么寄宿生的“非食品类”购物需求又该如何解决?若是简单的撂挑子不管,完全将学生赶回学校周边店,或许也绝非明智之举。

取消了校内超市,确保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之外,保障校内师生正常的生活需要,也应该有相应的供应链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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