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合同行为,化解校外培训合同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教育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部署了为期一年的集中整治工作,重点针对各类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机构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要求各地教育、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于培训机构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通知》明确要求,要综合运用各种监管手段形成执法合力,努力提升整治效果,确保高质量完成集中整治。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将集中整治工作与推行《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工作结合起来,引导规范教育培训机构签约履约行为,提升工作效能。
具体到工作安排,《通知》也做出明确。
2020年10月—12月为组织部署阶段,各地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本地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收集、评审不公平格式条款。
2021年1月—8月为实施阶段,各地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综合运用行政指导、执法手段,针对校外培训行业中存在的合同违法行为集中进行整治。
2021年9月—11月为总结阶段,各地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对工作进行总结,并向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上报书面工作总结材料。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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