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杨菲菲)3月3日,记者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了解到,我国著名民商法学家、教育家,新中国民商法学学科的奠基人之一,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赵中孚于2022年3月2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2周岁。
公开资料显示,赵中孚于1929年7月24日生于北京。1950年3月,赵中孚进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9月入研究生班,11月调入民法教研室(现民商法教研室)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还曾于上世纪八十年代赴美国杜克大学等多所大学担任访问学者,积极宣传中国法学教育和法治建设成就,对中美、中德、中日早期法律交流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赵中孚主要讲授民法基础、中国民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等课程,先后培养了40多位硕士、38位博士。赵中孚主编或参与主编《民法概论》《商法总论》《民法原理》《现代企业法律制度》等。《民法原理》获国家教委、司法部全国法学国家一级优秀教材奖,《商法总论》获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
在教书的同时,赵中孚尤重育人,积极宣传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时时提醒学生坚持品学并重,自觉培养做人应有的高尚情操,始终保持明辨是非、拼搏向上和勇于克服困难的精神。
此外,赵中孚积极投入新中国民商法理论和立法实践活动,不仅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第二次和第三次起草工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起草工作,还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许多法律的起草工作和立法研究活动。
“赵中孚同志的一生,是为共产主义事业和民商法学教学与研究事业拼搏奋斗的一生,是为中国法治建设和高等教育事业呕心沥血的一生。”赵中孚同志治丧委员会表示,其逝世是中国人民大学的重大损失,也是中国民商法理论和实务界、教育界的重大损失。
记者 杨菲菲 编辑 缪晨霞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