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扩招工作促进职教转型

作者:全国政协委员、上海中华职业教育社副主任 胡卫

实施高职院校大规模扩招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应对国内外新形势新挑战的重要政策抓手。2019年高职百万扩招录取工作已结束,总体情况良好,不过我在调研中也发现一些问题。

本次扩招时间紧、任务重,有些地方和院校未能完成招生任务;从院校和专业情况看,一些名校、强校和热门专业报考人数较多,不同地区院校、同一地区不同院校、同一院校不同专业、公办民办院校之间,招生存在冷热不均的情况。一些农民工、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等由于年龄偏大,且部分已婚,出于机会成本和费用支出等考量,整体报考意愿不高。我在调研时发现,某省高职一阶段扩招,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占录取人数的大多数,四类人员占比较低;一些院校降低了选拔标准,表面“宽进”,实则存在无序招生、抢占生源等问题;还有一些学校为完成任务,照抄照搬上级政策和其他院校政策,招生目标不明确。同时,一些职业院校教室、宿舍、食堂、实习实训场所等硬件设施被新增生源摊薄,难以满足实际需要,且不符合办学标准,师资尤其是“双师型”教师较为紧缺。

在我看来,深入做好新一轮高职院校扩招工作,需要进一步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牢牢把握“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的扩招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高职扩招“稳就业,促发展”的政策功效,推动高等教育普及化和职业教育“类型化”的转型发展。

中央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充分研判疫情影响下的就业形势,结合现有办学资源情况,逐年合理确定扩招人数,非控制布点专业的招生人数应以院校自报为主。科学安排不同类型及不同批次招生的时间和节奏。结合产业链调整情况,除继续挖潜中职生源和“四类人员”外,适当扩大有接受高职教育意愿的产业职工的招生比例,从源头上缓解不同地区、院校及专业之间的招生失衡情况,遏制部分院校扩招过程中的短期行为。

我建议,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放宽扩招户籍限制,为“四类人员”就近报考入学创造便利。加大对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的财政补贴,对职业技能突出者免除全部或部分学费。教育、退役军人、人保和农业农村等部门,应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开展联合办公,提供招考一站式服务,全方位做好扩招咨询及相关服务工作。各地教育部门可以会同财政部门按照弹性学制的教学基本要求,根据实际扩招人数给予教学及生活设施基建专项补助。教育部门要敦促院校按扩招后生师比,加大“双师型”教师引进和培养力度,并鼓励院校间教学生活设施开放共享。鼓励院校借鉴疫情期间的做法及经验,创新教育教学形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培训机构为“四类人员”提升文化素质提供培训服务。

教育、人社等部门可以职业教育法修订为契机,以高职扩招为抓手,遴选一批职业院校开展“职业高等学校”试点建设。整合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从设置标准、招生考试、教育教学、毕业就业、评估标准等方面入手,全方位探索更具职业教育特点、有别于普通高等学校的“职业高等学校”新序列建设,推动整个职业教育向“类型教育”方向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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