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我遇到过两个病例,不过是在飞机上
第一例,2012 年 11 月,医学院 MD 第二年末旅行,从墨尔本飞迪拜,9 个小时的航程,大概在起飞四个小时后有广播问有没有医疗人员,年轻气盛,自然站了起来。到病人身边的时候已经有一个葡萄牙的退休外科医生和他的夫人(麻醉医生)在场了,大舒一口气。病人是西班牙籍的 60 多岁的女性,和老公一起去澳洲度假归国。我一看病人已经没有呼吸心跳了,人也是惨白的,一翻眼睛,瞳孔已经散漫了,知道其实病人已经过世了,葡萄牙的外科医生也朝我摇了摇头
接着 20 分钟里,我们通过卫星电话和地面医疗官商议了方案,例行 CPR 了 20 分钟,麻醉医生给了一针心内的肾上腺激素,自然没有什么奇迹
我安慰了一下几乎听不懂英语同行的丈夫以后她的遗体被推到了 A380 最后面的厕所并被锁上,填写了事件经过表格,下飞机前阿联酋航空给了我一个纪梵希的化妆包作为感谢,并为我提供了下一程登机的优先登机凭证
我当时觉得这个病人应该是很大的肺栓塞,不然不会这么快就过世。不过这也是很难救回来的毛病。
还有就是我对于空务人员的急救能力有非常大的质疑——在用面罩通气时,完全都没有得到很好的密封,也没有使用气道的动作 chin lift, jaw thrust 打开气道,造成了他们吹进去的气完全没有得到利用。还有就是 CPR 的位置,力道完全都是不提供任何有效的按压的。就算真的可以用 CPR 救回来,我觉得他们这个基本水平也无法办到
第二例是去年 7 月,实习医生,从东京飞墨尔本,10 个小时的航程,大概在最后 2 个小时有广播。病人是一个 21 岁的日本女孩子,对鸡蛋过敏,但是不小心吃了一点飞机餐中的鸡蛋,心跳呼吸很快,但是神志清醒。
我是第一个到达的医生,后我而来的居然是原来在我院工作的麻醉主任医师,同时也是柏林训练的德籍急诊医生 Dr. E,我在柏林学习过一段时间又是同一个医院,我们互相自我介绍以后觉得命运很巧妙,然后就一起检查了病人,当时我的心是很安心的,在过敏性休克的情况下,麻醉医师是最适合治疗这类病人的专业。
病人血压血氧都很稳定,听诊有一点全肺哮鸣音,我给她吸了点氧,用了 Loratadine 10 毫克,一边和 Dr. E 唠嗑一边观察了病人 20 分钟,她的呼吸明显改善,可以开始说整句话,我把剩下来的药给了她,叫她落地以后去医院再次检查,然后就离开了。
事后飞机的工作人员问我要不要吃点喝点什么,我说不用,反复来问了几次来表达感谢之情,我都没有接受(因为不饿),他们自己给我免费开通了付费的电视,并为我提供了优先下飞机的选择。总体来说这次经历的感受还是不错的,医药包里面的东西非常齐全,剂量指导也很明确。而且病人最后因为我的努力而成功的被救治,真的是非常有成就感的,应该是我人生中觉得自己最帅的时刻之一,有一个经验老道的长辈在身边也是一剂强心剂。
如果是西方国家的话我不表明身份前去帮助是违法的,和警察看到暴行不行阻止,救生员消防员见到危机不帮助一个罪,但是如果有不好的结果你是被 good samaritan law 保护的,就是不管结果如何,你都没有责任——澳洲历史上有很多这种情况病人死了家属告医生——没有一个病人胜诉。
如果是在中国我觉得我依然会表明身份,提供基本的建议,问诊和检查,包括在病人危急状况提供复苏,但是应该不会对病人有任何侵入性的治疗,例如如果发现病人是张力性气胸我可能就当场像电视剧里一样拿一支笔就插胸了,在国内可能就不会。
归根结底还是一个对医生的保障和尊严问题,不要对在未来可能救你们的医生们同室操戈,不然有能力,有抱负,有信仰的医生会越来越少。
这一点上我和国内的同仁们站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