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攸县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公办学校招生、转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攸县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公办学校招生、转学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3日
攸县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公办学校
招生、转学实施方案
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切实缓解大班额问题,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城区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划片、免试就近的原则。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部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
坚持户籍优先、统筹安排的原则。
因城区学位紧张,优先满足城区户籍子女,科学统筹城区购房户和随迁子女入学、转学。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全面公开招生政策和信息,多途径进行政策宣传和信息发布,加强招生过程监督,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招生程序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二、组织机构
攸县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由县教育局牵头,各职能部门配合。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县教育局:
负责制定招生计划、招生指导意见,并具体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学校招生、转学工作。
县公安局:
负责城区起始年级新生以及转学学生的户籍信息审核。
县财政局:
负责城区招生工作经费保障。
县自然资源局:
负责城区购房户不动产权证书的审核。
县住房保障中心:
负责核实已购房但无房产证的购房户的信息,负责核实在城区廉租房、公租房、安置房居住的房产信息等。
县市场监管局:
负责城区经商户工商营业执照审核。
城区各街道办事处:
负责进城经商、务工人员的工作场所和居住地审核。
县供电公司:
负责购房户用电核查。
县自来水公司:
负责购房户用水核查。
县广电台:
负责宣传省市县有关招生政策和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学校入学办理程序、城区公办学校的办学情况。
县人社局:
负责经商和务工人员购买社会养老保险核查。
三、招生学校的招生区域
根据消除大班额规划及学校现有办学规模,教育局本年5月前制定义务教育城区公办学校本年度秋季招生计划。
本方案所指的城区为老城区,即2014年前划定的城区。2014年以后划入到城区的,仍按原招生区域就近入学。
城区公办小学
包括东北街第一小学、东北街第二小学、文化路小学、枫岭学校小学部、交通路小学、联星小学、工业路小学、江桥小学等学校;
城区公办初中
为震林中学、江桥中学、枫岭学校初中部等学校。
考虑到招生需要,本文件中所提到统筹城区学位的学校还包括部分城郊学校:谭桥小学、东郊小学、龙湖小学、莲塘坳中心小学及莲塘坳中学等。
各招生学校招生区域见附件1。
四、招生政策
小学一年级新生为6周岁的适龄儿童,以户口本或出生证明登记的日期为准。小学新生还需提供预防接种证。
城区常住户籍居民子女:
城区户籍居民子女必须于2020年4月1日以前在城区落户,须提供父母身份证、户口本。
购房户子女:
城区内的购房户子女必须先入住3个月以上,须提供父母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2020年7月份以前3个月的水电缴费凭证。
进城经商子女新生入学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在城区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连续经商1年以上,必须有营业执照,必须能提供缴纳的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养老保险半年以上证明。
2.在城区内有固定的居所。子女必须随父母在该居所居住。
3.户籍为攸县外的,还须提供居住证。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新生入学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在城区内有固定的务工单位,连续务工一年以上,务工人员有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和务工单位为务工人员缴纳的半年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在城区内有固定的居所,子女必须随父母在该居所居住。
3.户籍为攸县外的,还须提供居住证。
进城经商和务工子女必须随父母居住,县教育局将不定期核查,如发现未随父母一起居住,将责令转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转学条件
1.户籍和购房子女转学所需条件和以上、相同。
2.因老城区学位不足,进城经商、进城务工子女如需转学,家长自行与新城区或城郊有学位的学校联系,办理转学手续。
五、招生办法和招生程序
招生办法
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查验相结合的办法。
2.报名所需材料
户籍子女:父母身份证、户口本。
购房户子女:父母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及入住证明。
经商子女: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工商营业执照、居住证明、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原始票据或交税证明。
务工子女:父母身份证、户口本、《攸县进城务工证明审核表》、有效的务工证明和居住证明,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原始票据。
招生程序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7月1日—7月30日
2.资料提交:8月1日—5日,报名成功的家长需到相应的招生学校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3.复核查验:8月20日前,由县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单位组成复核小组,对报名成功的学生信息进行复核,包括到公安局、人社局、房产局、电力局、自来水等部门核对信息和到经商务工现场审核等环节。
4.公示:审查小组审核无误后,于8月25日左右在“攸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
5.派位: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教育局通过短信告知家长到所在区域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并办理入学手续。
六、招生要求与纪律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实行均衡分班,严格控制班额,小学起始年级班额原则上不得超过45人,初中起始年级班额原则上不得超过50人。
坚持“公办不择校”原则。
县教育局和学校不得受理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形式提出的违规择校要求。对违规和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严格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并一律不得下拨公用经费,不得注册学籍。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和当事人负责。
严格执行阳光招生政策。
“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严格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示。
七、本方案从2020年秋季开学开始执行。
附件一
攸县2020年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对象及招生区域划分
一、小学招生区域
1.东北街第一小学:
北:计生委至步行街;南:沿江路;西:交通南路-珍珠巷;东:沿江路。
2.东北街第二小学:
北:攸衡东路;南:交西路;西:交通南路-珍珠巷中路;东:沿江路。
3.文化路小学:
东:河为界;西:交通北路-公园路-百花路-长鸿路-交通路;北:内环路;南:步行街。另外包括万古桥社区户籍子女。
4.交通路小学本部:
西北:攸州大道;南:沿江大道;东北:交通路;东:交西中路。
5.联星小学:
东北:长鸿路;西南:新城路;西北:攸州大道;东南:交通南路。
6.工业路小学本部:
西北:商业路为界;东北:攸州大道;西:西阁社区、谢家龙社区。
7.江桥小学:
北:江桥村;南:商业路;西:江桥社区;东:攸州大道-百花路-公园路-建设北路。
8.谭桥小学:谭桥社区。
9.东郊小学:东塔社区、东联社区。
10.龙湖小学:龙湖社区。
11.枫岭学校小学部:高岭社区等。
南至内环路以北。西至江桥社区边界,东至S315;含丽水山庄、云升山庄、景秀家园、东方大院、中央花园、凯顺新城、湘东家具城、碧桂园等小区。
12.莲塘坳中心小学:春联街道相应社区。
二、初中招生区域
1.震林中学:文化路小学、东北街一小、东北街二小和联星小学对应招生区域,春联街道2014年前划入城区的区域。
2.江桥中学:工业路小学、谭桥小学、东郊小学、龙湖小学、交通路小学对应招生区域,乌坳社区乌坳片区域。
3.枫岭学校初中部:枫岭小学、江桥小学等学校对应招生区域。
4.莲塘坳中学:春联街道。
谭桥小学、东郊小学、龙湖小学、莲塘坳中心小学及莲塘坳中学非本文件中所称的老城区学校,为方便招生工作,特列入城区招生学校序列。2014年后划入城区的区域内学生仍到2014年前招生区域相对应的学校就读。
附件二
攸县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老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分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