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中有一处明显的历史硬伤,古代人这么干早就被判刑了

《水浒传》作为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想必大家一定都不陌生。不论各位对《水浒传》中的剧情还记得多少,但是有一句经典的台词大家肯定还记得。这句台词不是“替天行道”,而是“小二,给我来二斤熟牛肉!”梁山好汉太喜欢吃牛肉了,林教头风雪山神庙之前要吃牛肉;晁盖众人智取生辰纲前聚餐,也要吃牛肉;就连武松在景阳冈下喝十八大碗酒,也是就着牛肉喝的……《水浒传》一书中出现的“牛肉”二字数不胜数,由此可见好汉们对牛肉的偏爱,以至于梁山的标配“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总让人下意识觉得这大块吃的就是牛肉。

“三碗不过冈”插图

然而在当时的宋代,普通人想如此大快朵颐得吃牛肉,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那些随随便便一个小店,就能拿出许多斤熟牛肉的场景,更是根本不可能出现的情况。

图片为牛肉

据《宋刑统》规定:“如盗杀马牛,头首处死,从者减一等;如盗割牛鼻,盗斫牛脚者,首处死,从减一等”;“故杀官私马牛者,请决脊杖二十,随处配役一年放。杀自己马牛及故杀官私驼骡驴者,并决脊杖十七。”由此可见,牛在当时是重点保护的动物,不管是别人养的牛还是自己养的牛,别说私自杀掉吃肉了,就算是伤害它,也是会被判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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