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日报:案件当事人应当如何与律师打交道?

  客户怎么与律师打交道,与律师怎么与客户打交道,其实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本质是合作问题,只不过从律师角度和客户角度分别进行描述而已。对于后者我已经整理了很多,在 10 年前精力比较旺盛的时候,经常出去给同行们传传道,但是主要用于律师所内部培训。

  律师与客户打交道的基本原则就是不说假话,任何谎言在漫长的时间里最后都会被客户发现,欺骗是没有价值的,而且是一个高成本的活动,成功的最好方法就是脚踏实地!

  现在说说客户怎么样与律师打交道,我自己也做过多次客户,我的知识产权案件、家庭事务、交通案件,也得委托其他律师去管理,不因为自己在律师所,事事自己办理;因为缺少专业经验,要走很多弯路,最后从成本角度来核算,反而不经济,所以聘请其他的专业律师是最合算的方法,这涉及服务采购的原理,不是本文的重点;我这里想说的是,如果你是客户,应当怎么样与律师打交道呢?

  先说说为什么客户要注意与律师的沟通方法呢?我认为原因至少有三个,第一、律师服务是非标准化服务,律师服务到底包括什么内容,法律没有规定、律师协会没有规定,全部都源于社会、客户和律师对服务的自我认知,一百人可能会有一百种理解; 第二、律师服务大多数是一对一的服务,当事人有可能也有机会通过自己的行为改善与律师的合作模式; 第三、律师服务质量无论从过程还是从结果上,对于当事人来说比较重要。

  因此,我认为有以下几点可以供那些已经聘请了律师,或者即将聘请律师的客户们参考:

  1. 电话沟通:语言是人与人的交流工具,对于客户与律师来说,则是核心工具,强烈建议客户每周至少与律师有一次电话沟通,时间是周一到周五的工作时间,最好能够固定下来,例如,每周二上午 10 点,如果律师在忙,则顺延 60 分钟,以此类推;,不要相信他可以记得住回您的电话,60 分钟后再打过去;每次沟通 15 分钟即可,如果需要有文字总结,再发到微信群里;

  2. 档案管理:客户要有一套完整的档案,包括自己的文件、对方的文件、法院与政府方面的文件,原件一定要自己保管,不能由律师来保管原件;你如果找到一名差不多的律师,他至少要在这个行业工作三到五年了,手里的案件一大把,大部分文科学生没有经过档案管理的训练,客户一多,案卷管理就会出问题; 我自己的管理的案卷有 60 多箱,如果没有特殊的管理方法与标识方法,想找一本卷,非常麻烦;

  3. 案件记录:客户自己要一个工作记录,每天记录自己做了什么,律师做了什么,因为在漫长的时间里,可能谁都忘记当时的细节了;这时能够对案件进程进行有效管理的方法就是记录,从原则上讲无记录则无管理,因此记得越细越好,不仅有利于自己的案件管理,也可以帮助律师分析案情;要记住你的律师肯定不只你一个当事人,他可能天天战斗在法庭,有时充满了痛苦与无奈,不愿意回忆以往的过程,而案件对于你来说,基本上是唯一的案件,所以记录案情的过去与历史,有利于你案件发展;

  4. 微信沟通:现在这个时代已经不是我的时代了,我那时只有短信和 QQ,现在是社交工具太发达了,已经超出了我们这一代人的想象;为了研究微信群对案件管理的影响,我真研究了一年; 有五点建议:第一、如果有多名律师承办案件,把全部人员都拉上; 第二、群里只说案件,其他什么都不说,转发文章、聊天吃喝是律师最不愿意看到而又无法禁止的事情; 第三、务必只在 8 小时内发言,8 小时后不要说话,除非律师主动提出问题,让律师感觉到工作的时间做工作的事情; 第四、发言时使用@提醒一下,因为律师一般都有很多群,不提醒可能看不到,我有 300 多个律师群,大部分个人的发言都会被推到下面; 第五、律师办案是一件压力比较大的事情,在适当的时候,可以发点红包,调节一下情绪,不在多少而在有无,人都是需要激励的嘛!

  5. 文件收取:律师个人承办很多案件,而且大部分的时间根本不在办公室,所以邮件到达律师所,他也不能立即接收;因此客户最好的选择就是让自己做为收件人;很多当事人不愿意个人签收法院、政府发来的邮件,总是害怕会出现自己控制不了的问题,其实事情没有那么麻烦,只是需要有些技术而已:在快递到达时先不要签收,最好的办法就是立即给律师打电话,寻问是否需要签收,如果律师有想法,就依律师的观点签收和拒收; 收到文件后,立即拍照片发到微信群里,这样的反应速度远远超过让律师签收的方案;

  6. 经费报销:办案件都需要经费,出差、宾馆、调查、取证、评估、鉴定、复印、交通、邮递,客户在这些方面一定不要省钱,不要搞包干制度,要向业委会学习,搞酬金制度,酬金制度是透明制度的基础,就是无论花多少钱,只要事先向客户汇报过了,一定要积极报销,凡是想在这些方面省钱的客户,律师一般也就提醒两到三次,以后就不愿意说了,客户不过是花钱,律师付出的可是精力,这些钱省了不会有任何收益!

  7. 定期例会:在一个案件中,过去的历史是无法改变的,律师的职责就是根据历史信息结合法律为未来的行为提供相对正确的步骤,这是一个发现的过程,相当于做实验,不是一步就可以实现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当事人的经验、对历史的描述、证据、律师的经验、法律、案例、法官的感受等等都是一个重要的参数,没有任何一个个人可以决定全部的进程,怎么才能让大家对明天的选择做出正确的判断呢?即使上述信息正确与及时,如果没有一个好的管理方法,如同原料正确但生产方法不得当,照样没有好的结果;最好的方法是什么呢?就是见面例会,对于例会,我的经验有五点:第一、时间选择:每天晚上 7 点到 8 点半,或周六或者周日都可以,时间控制在 90 分钟左右,到点就撤,让律师知道时间成本的边界;第二、环境选择,越高档越好,环境一定要安静,饭菜随律师的喜好,最好能够有现场投影; 第三、固定议题,过去的信息与证据,本月的信息与证据,未来的案件选择; 每次都是这三个主题,让大家成为稳定的流程; 第四、参与成员,客户这一方是有决策的人,无关人员不要参与,陌生人不要参与,律师一方是律师个人或者承办团队; 第五,成本控制,一个案件差不多要持续 12 个月到 18 个月,每个月一次见面,客户方面要支付大概 500 元左右的例会费用,所以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收益进行考量;

  8. 庭前沟通:如果收到法院的开庭通知,马上就要开庭了,客户提前 24 小时一定要与律师见面,沟通开庭时要提出的问题、我方的观点、对方的观点、法官的观点、历史证据、新证据、案例、新解释、开庭携带物品、律师携带的文件、相关签字、双方不能确定的事情、法庭见面的时间,如果有可能的话与例会结合在一起,时间控制在 90 分钟到 2 个小时,如果是晚上的话,不要太晚,让律师要有足够的时间来休息与准备开庭;

  9. 开庭现场:客户自己一定要去开庭,不要回避问题,到现场感受到质证与辩论,是让自己重新思考的重大事件,诉讼就是战斗,只不过战场在法庭,要想让自己最大限度的争取利益,一定要亲自面对战场,无论有多痛苦多丢人,不要以为自己不去案情就要有好的转变,也不要以为自己不去就可以躲过心理的煎熬;有时当事人自己不好意思,总是找出种种理由回避参与开庭,这其实是最坏的选择,律师有时也不好意思说破,除非律师要求,当事人只要不去法庭,事情不可能变得更好!

  10. 开庭总结:开庭是诉讼类案件的最大事件,每次开完庭后,当事人的感受是最敏感的,因为可能只有在法庭上才能遇到过去的对手,人类的情感会让我们想到过去的种种细节,这时最好的办法就是写下来,律师如果有时间,就邀请律师立即到最近的最好的宾馆餐厅把事情全部记录下来;律师如果没有时间,自己就写下来,不要回了家再说,就在法庭外面写,因为此时的感受与判断是最正确、质量最高的选择。我 15 年前写过一个《204 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简称 204 合同; 这其中一大半的主要条款都是在法庭外面写的,记住,不是回到家,第一地点就是法庭里面、第二就是法庭外面长椅、第三是台阶、第四是法院立案庭、第五是周围的餐厅、第六是宾馆!

  上面的 10 点每个都可以讲出 10 个故事来,有的故事说出来都泪,想一想还是先不写了,理论描述与过程讲解更加符合我的表述习惯。这 10 点首先是我请律师时的一般管理方法,除了 1993 年第一次诉讼全面失败以外,我的案件大部分进展还比较好,感觉与律师们的合作顺利有关;这里面有一些也是我自己当律师期间对客户的要求,例如开庭前的准备与开庭后的总结,感谢客户给了我机会来完善自己的职业理想与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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